一場橫掃我國南方的極為罕見的低溫、雨雪與冰凍災害,將觸目驚心的“巨災”與安穩和諧的“保險”這兩個名詞再次緊密搭配。“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再保險業責無旁貸。”新任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京生日前在接受專訪時表示,目前需要大力扶持農業再保險業的發展,實現農業風險管理方式的根本性創新。
建立長效機制
發生在今年初的雨雪冰凍災害給我國經濟生產造成了巨大影響,盡管保險業積極主動賠付,但保險賠款占災害損失的比例仍然很低,在直接經濟損失中占比尚不足1.1%,遠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保險的覆蓋面很低,尤其是與社會對保險的巨大需求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
針對這種情況,劉京生介紹,這亟須建立完善的巨災保障機制。他認為該機制應分為三個層次,即政府的基礎應急機制、保險行業的補償機制與慈善等民間救助。政府應急一般在快速反應層面,補償最大的應該是第二層的保險補償,民間救助只是起到補充的作用。
然而,我國巨災保障機制的現狀卻是政府應急為先,民間救助為主,保險賠償最為落后。劉京生認為,我國在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方面已有長時期的理論研究,政府在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方面已經形成了一些共識;多家保險公司也已積累了不少開拓巨災保險業務的經驗;國外比較成熟的巨災保險制度已經被介紹給中國的保險業,因此,在我國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適逢其時。
政府應多方位支持
劉京生認為,在構建巨災保險制度上,政府可以發揮很多積極作用。首先,政府可以提供政策支持。巨災保險由于具有小概率、大損失的特點,在國際上普遍采用政府支持的方式。我國雖然也出臺了一些扶持政策,但僅是原則性的。在當前我國保險業處于快速發展的有利時機,政府積極提供包括稅收政策、信貸政策的支持,盡快出臺巨災保險法,加快巨災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的發展。
其次,政府可以提供資金支持。政府支持和直接介入,并與商業保險公司共同建立巨災保險基金,對巨災風險進行單獨的有效管理,從而形成一套較為成熟的運作模式。
最后,在模式選擇上,可以集思廣益,充分借鑒國外經驗。劉京生舉例說,美國從1956年開始實行的洪水保險計劃,其每年的洪水保險保費收入高達16億美元,銷售大約434萬份保單,洪泛區社區投保率高達90%。
劉京生還表示,在我國自然災害頻發的情況下,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與保險公司等機構抓緊協調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有效地提升保險在國家災害救助體系中的地位,不僅是急需的,也是可行的。
再保險業責無旁貸
談及再保險在建立巨災保險制度進程中的作用,劉京生說,再保險既要履行社會管理職能,更要發揮向全球分散風險的技術優勢。
國務院從我國金融發展安全戰略高度出發,2006年12月8日批復中央匯金公司向中再集團注資40億美元,通過做大做強再保險業,支持保險業快速健康發展。“中再集團積極配合政府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不僅有良好的意愿,也具備了一定的條件。相信隨著公司下一步公開發行上市,中再集團參與和推動巨災保險發展的實力和能力將進一步增強,發揮的作用也會更大。”劉京生說。
據悉,在本次政協會議期間,劉京生將向大會提交《關于建立巨災保險制度,有效提升保險在國家災害救助體系中地位》、《關于推動農業再保險體系建設,改進農業風險管理方式》等提案。他還建議,政府目前還需加強農業再保險體系建設,實現管理方式和資金技術的創新,盡快建立國內的洪水、干旱、風災、冰凍等保險風險的巨災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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