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司長陳小云1日表示,事關證券、期貨、保險等領域的反洗錢規章,正在最后緊張的修訂之中,有望最早本月正式出臺。屆時,當發生5萬元以上大額現金交易時,客戶的身份將被審查、核對并上報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據陳小云介紹,今年4月12日,央行推出《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及《保險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等涉及銀、證、保三大領域的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對銀行、證券、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職責提出了明確要求,并區分和指明了可疑交易的具體情況。
其中,《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明確,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并報送央行當地分支機構備案。當發生人民幣5萬元或等值美元1萬元以上的大額現金交易時,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應對客戶身份進行審查、核對,并在交易發生后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證券、期貨、基金公司三類公司總部于每周第一個工作日匯總本機構上周可疑交易情況,并于同日以電子文件形式報送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
按規定,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可進入證券、期貨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
央行反洗錢局局長劉連舸表示,反洗錢局將擴充機構,最早明年上半年業務將滲透到證券和保險業。
劉連舸還表示,中國力爭在2007年6月加入國際反洗錢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成為其正式成員。目前,中國已應邀成為FATF的觀察員。(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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