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是由金融資產衍生出來的金融產品,近年來世界金融衍生品發展很快。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在《人民日報海外版》上撰文指出,中國發展金融衍生品要根據經濟發展的需求、監管的能力以及其他條件成熟的程度,按照“只有管得住,才能放得開”的原則,穩步培育市場,逐步推出產品,成熟一個推出一個。從當前看來,中國推出股指期貨的條件相對來說最成熟。
成思危指出,中國的股市至今已有十多年的發展歷史,滬深300指數業已建立,股指期貨可以作為首選的品種。股指期貨對于投資者套期保值、轉移風險都有一定的好處,特別是在中國股市還沒有做空機制的情況下。當然股指期貨還有一些需要研究的問題,例如股指定價等。股指期貨的推出也有利于促進中國股市做空機制的建立。有的學者認為從理論上說應當先有做空機制再推出股指期貨,但在國際上確實有些國家和地區是在沒有做空機制的情況下推出股指期貨的。
成思危進一步指出,金融衍生品是一柄雙刃劍,在發揮其套期保值作用的同時,也要加強監管,防止過度投機。在市場中有兩類參與者,一類是風險轉移者,一類是風險投機者,二者之間應當保持動態的平衡。沒有投機,市場就不可能存在,但如果市場中存在過度投機,就會造成嚴重的問題。要解決風險問題,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要維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市場交易的公開、公平和公正。監管要從信息披露入手,善于調動市場的力量來配合,進行分析、公告和處置。
成思危強調,同時要認識到,監管部門也不是萬能的,制度經濟學有一句名言——“交易先于制度”,不可能在市場產品交易之前就制定一個十全十美的制度,而要隨著市場和發展不斷地去完善監管的制度和手段。我認為沒有一個十全十美的制度,也沒有一個一成不變的制度,任何制度都是在權衡利弊中確立的,一定要注意其正負兩方面的效應;而現在看來不錯的一個制度到將來就可能是產生問題的根源。監管部門要注意與時俱進,在風云變幻的市場中不斷提高監管的能力。監管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和被監管者之間的博弈中成長的,許多金融創新就是在這種博弈中產生的。
成思危提醒工商企業及中小投資者,應當學會努力用金融衍生物來轉移風險,在交易時要達到套期保值的最低要求,而不要大肆投機。企業在參與金融衍生物交易時要充分認識到各種風險及自身承受風險的能力,加強內部控制,及時收手,不要越陷越深。很多企業往往對金融衍生品的風險了解不夠,聽信一些推銷人員的片面宣傳,又過高估計了自己防范風險的能力,這是非常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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