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近日發出的《關于促進農村人身保險健康規范發展的通知》在業界引起了不小反響。通知主要遵循了三個原則:一是以保護農民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二是通過保護性措施確保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的可持續發展;三是在充分銜接現有規章制度基礎上,提出現階段可操作性強的新舉措。雖然整個通知內容不足十條,但幾乎條條具有硬性約束原則,充分體現了監管高層多次強調的要“保護性開發”農村保險市場的一貫精神,以及對農村保險市場健康規范發展的高度重視。
“三農”保險及農村保險市場近來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一方面,保險“國十條”的明確政策及六中全會關于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要精神的要求,使保險服務“三農”、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另一方面,隨著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結構發生巨大變化,城市市場開放與競爭加劇,不少保險公司開始將展業目光轉向潛力巨大的農村市場。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中國保監會近日發出的《關于促進農村人身保險健康規范發展的通知》自然在業界引起了不小反響。雖然整個通知內容不足十條,但幾乎條條具有硬性約束原則,充分體現了監管高層多次強調的要“保護性開發”農村保險市場的一貫精神,以及對農村保險市場健康規范發展的高度重視。
10月26日,中國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負責人就此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近年來我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取得四大進展:一是覆蓋面不斷擴大,部分保險公司受政府委托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農民工綜合保險等社會基本保障業務;二是產品類型不斷豐富,較受農民歡迎的產品類型主要包括意外險、少兒教育儲蓄型保險、健康保險等;三是農村網點增加,現有農村網點逾14000個,覆蓋全國30%以上的鄉鎮;四是典型經驗涌現,既有江蘇江陰、河南新鄉等保險業參與新農合工作的典型,又有重慶等保險業參與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的典型,更有廣西恭城、河南林州、甘肅酒泉、安徽六安等農村人身保險業務的典型。
“但‘三農’問題非常復雜,發展農村人身保險也不例外,還存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
這位負責人隨即列出了五大問題:一是農村市場比較脆弱,農民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較弱;二是適合農村市場的人身保險產品仍然有限;三是農村人身保險業務管理體系有待完善;四是外部政策環境亟待改善;五是農村人身保險監管面臨挑戰。
據了解,此前,中國保監會針對這些問題已經進行了長時間的跟蹤、調研與分析,目的在于統一行業對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的認識,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農村人身保險發展道路。相關分析認為,發展農村人身保險市場,關系農民的保障、農業的發展、農村的穩定,有助于發揮保險業服務于構建和諧社會的天然職能,有助于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有助于做大做強保險業。同時,農村人身保險市場情況復雜,與城市市場有許多不同,有其規律性。農村人身保險市場處于起步階段,發展很不平衡,市場信用環境脆弱,保險市場資源亟待保護;市場潛力巨大,但地廣、面寬、線長、點散,經營成本較高;消費者對保險的認知不足,市場誤導危害大、持續時間長。
我國農村人身保險市場開始進入加速發展時期是在2001年以后,這期間農村人身保費收入、保險營銷機構、從業人員等都開始大幅增加。目前,縣域人身保險費收入已經超過全國總保費收入的30%,絕大多數保險公司已經進入或準備進入農村市場??梢哉f,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發展進入關鍵時期。
但是,盡管目前不少保險公司開始研究農村市場、積累基礎資料,但對于如何發展農村市場、發展一個什么樣的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發展農村人身保險市場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對解決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起什么樣作用等問題認識不同。有的公司把發展農村市場作為一種戰略性選擇,有的公司僅僅把農村市場看成城市市場的簡單延伸,關注的重點是客戶,是保費收入和盈利水平。
“因此,出臺通知對于促進保險公司將發展農村市場作為戰略性安排非常及時,也很必要?!比松肀kU監管部負責人這樣向記者表示。他說,在綜合考慮上述因素的基礎上,通知主要遵循了三個原則:一是以保護農民利益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二是通過保護性措施確保農村人身保險市場的可持續發展;三是在充分銜接現有規章制度基礎上,提出現階段可操作性強的新舉措。
很顯然,通知中的“剛性約束”條款充分體現了這些原則,其一大核心宗旨就是保護農村消費者權益。一是規范市場準入條件,即保險公司在縣級行政區以下(不含縣城)開展人身保險業務,必須具有與經營區域和經營業務相適應的保險服務能力;二是強化保險公司的告知和回訪義務,要求保險公司向客戶提供權益告知書或進行投保風險提示,并在猶豫期內對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險投保人100%回訪;三是嚴格市場退出行為;四是強化保險公司的管理職責,要求公司加強對農村營銷員的管理和培訓,加強對保險中介機構的管理;五是加強對銷售人員的展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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