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一:引導保險公司上市。支持具備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重組、并購等方式,發展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控股(集團)公司。支持大型骨干企業和具有持續出資能力的民營企業投資設立或參股保險公司。引導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定向募集、上市等方式增資擴股,增強發展實力。推動符合條件的國有保險公司整體改制上市。
亮點二:培育再保險市場。要培育再保險市場。增加再保險市場主體數量,鼓勵社 會資本投資再保險公司,支持具備條件的保險集團設立再保險公司,積極引進外資再保險公司,創新再保險組織形式。建立國家政策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和巨災風險再保險體系。
亮點三:積極引入境內外戰略投資者。積極引入境內外合格的戰略投資者,逐步形成國有、民營和外資優勢互補、風險共擔、相互約束的多元化股權結構。
亮點四:鼓勵保險機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要順應金融綜合經營趨勢,穩步推進保險公司綜合經營試點,探索保險業與銀行業、
證券業更廣領域和更深層次的合作,實現保險資源優化配置,提供多元化和綜合性的金融保險服務。支持保險機構參股商業銀行和證券機構,鼓勵保險機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對其他機構進行股權投資。探索郵政等行業經營簡易保險的新渠道。
亮點五:支持境內保險公司“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綱要提出,要支持具備條件的境內保險公司在境外設立營業機構,建立國際化的經營服務網絡,為“走出去”戰略提供保險服務。支持具備條件的中資保險公司到國際資本市場融資,允許保險機構通過資本運作等方式,主動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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