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明確表示,個人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取得的違約金收入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務總局明確,個人所得稅的稅款由取得所得的轉讓方個人向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股權成功轉讓后,轉讓方個人因受讓方個人未按規定期限支付價款而取得的違約金收入,屬于因財產轉讓而產生的收入。
轉讓方個人取得的該違約金應并入財產轉讓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