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今日發布的《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規定,上市公司與機構投資者、新聞媒體等特定對象進行直接溝通前,應要求特定對象簽署承諾書。
特定對象應承諾,不打探未公開的重大信息,不利用無意獲取的未公開重大信息,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新聞稿等文件對外發布或使用前知會上市公司。承諾書應明確違反承諾的責任。
《指引》還就中小板公司如何保證公平信息披露提出8項原則性要求,并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選擇性披露或重大信息泄密的情形作出詳細規定,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內部管理的制度建設和執行提出要求。在監管方面,《指引》明確,交易所可調閱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活動檔案,將監管措施情況及公平信息披露的考核情況記入中小企業板誠信檔案,并視情況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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