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28日公布了上半年各地方保監局行政處罰實施情況。數據顯示,1-6月,保監會各保監局共對187家保險公司分支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實施190家次行政處罰,同比增加46.15%。其中,責令撤換高管人員30人,同比增加114.29%。
上半年,各保監局還對230家機構及個人實施了259家次的其他監管措施,其中監管談話191次,下達監管意見書87份,通報批評8家次,取消任職資格1人次。
保監會對上半年190家次行政處罰案例進行了分析,認為“不嚴格執行條款費率問題突出”,主要表現為通過非正常批單退費等手段變相降費;不嚴格執行報備的條款費率,擅自變更承保條件,擴大保險責任,降低承保費率;濫用費率調節系數或違規協議承保,變相下調承保費率等。
保監會還認為,“團險業務管理亟待加強”。一是長險短做,違規退保;二是給予投保單位或經辦人不正當利益;三是業務管理混亂。此外,“擅自設立、撤銷分支機構現象持續發展”,也是目前亟待解決的一個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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