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持續推進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
2015年列入國家目標責任書要求完成的重點減排項目7個,已全部完成;省重點減排項目34個,完成31個,完工率91.2%。通過加強工程減排、結構減排和管理減排,積極推進水泥、鋼鐵、火電等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預計2015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指標較2010年分別下降9.75%、10.74%、13.9%、11.23%,可望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減排指標。
(七)加快推進環境監測體系建設
繼續實施環境監測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推動建成覆蓋全省所有縣級行政區及重點功能區的大氣、水、土壤環境監測體系。大氣環境方面,積極推進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所有市州中心城市、縣市中心城鎮具備新6項標準監測能力。水環境方面,已經形成省、市、縣三級分級負責,覆蓋各主要江河湖泊以及縣城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常規監測網絡,長沙、株洲、常德、郴州和衡陽具備了水質109項全分析能力,大部分縣市具備了水質29項常規分析能力,14個市州均建成了1個以上的水質自動站,其中湘江流域主要一級支流新建了10個水質自動站。
(八)積極促進環保產業發展,強化科技支撐
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環保產業發展的意見》及實施細則,完善支持環保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環保產業的國內、國際合作交流,組織省內優秀環保企業參加澳門、香港環保展,開展2014年度湖南省“走出去”先進環保企業評比。全省環保產業繼續保持高速增長,初步統計2015年年產值達到1600億元。
(九)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一是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切實抓好省委巡視整改落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條規定,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全省環保系統主動組織和會同有關執紀執法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違紀案件。二是認真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組織開好民主生活會,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三是大力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制定出臺《湖南省環境保護廳人事工作管理辦法》,嚴格規范干部人事管理。就加強基層環保執法隊伍建設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完成環保知識培訓班等15個班1639人次培訓任務,并與意大利馬爾凱大區環境農業部聯合舉辦環境管理高級培訓班,全面加強對環保干部的業務培訓。
2015年,湖南省雖然在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進展,但仍存在如下幾個主要問題:一是環境質量形勢依然嚴峻。湘資沅澧四水支流部分斷面還存在較多污染物超標現象;受上游輸入性污染和農業、農村面源污染累積以及三峽大壩蓄水后入湖水量減少等影響,洞庭湖水質呈富營養化趨勢;長株潭等重點城市在冬季時有重污染天氣發生,達標狀況很不穩定。二是社會相關方面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識還需要進一步強化。部分黨政領導干部環境保護優先的理念還樹得不牢,部分企業保護環境的主體意識樹得不牢,環境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三是政府及相關部門環境監管能力與新形勢要求還不太適應。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仍不夠完善;環保部門及相關部門隊伍的思想作風狀況、專業素質及能力與實際工作要求仍有差距,基層環保部門,特別是縣級環保部門監察、監測能力薄弱,鄉鎮環保機構不健全。
四、2016年環境保護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務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全國環保工作會議精神,認真抓好如下幾項重點工作:一是繼續深化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體制改革,更好地完善制度創新機制,強化責任,進一步形成齊抓共管環境保護的工作格局;二是繼續深入推進重點領域突出污染問題治理,持續推進省政府“一號重點工程”,加快推進洞庭湖水污染綜合整治,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三是進一步加強監管執法,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高壓態勢,扎實抓好環境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四是繼續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在結構調整、經濟轉型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實施重大環保工程項目、扶持培育環保產業等手段推動經濟發展;五是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基礎能力建設,基本建立覆蓋全省的大氣、水、土壤監測網絡,加強環保部門隊伍建設,充實基層環保工作力量,大規模培訓環保干部,全面提升監管執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