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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七:環境安全防控體系
圍繞預防、預警、應急三大環節,嚴格落實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四項工作機制,積極防范環境風險,扎實推進我省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建設。組織召開了全省環境安全管理暨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會議,安排部署2015年主要工作任務。舉辦了全省環境安全應急管理培訓班,進一步提升了我省環境安全應急隊伍職業化水平。探索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機制,組織臨沂市8個工業園區和企業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試點。督促魯西化工園區、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新材料園區開展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系建設試點工作。深入開展環境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組織開展全省以大氣污染物超標應急為背景的環境應急演練。嚴格執行“超標即應急”工作機制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全年共成功處置超標即應急事件121起。加強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強化源頭預防,對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項目進行排放量審核確認,實行重金屬總量控制。
10月28日至29日,省環保廳首次針對突發空氣污染環境事件,組織全省17個設區市環保局在龍口市開展了山東省環境應急實兵演練暨監察監測技術比武。演練比武突出實戰,以練為主,設定真實突發場景,將應急演練與技術比武有機結合。各市環保局進一步強化了對確保環境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增強了做好環境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展現了山東環保隊伍良好的精神風貌和業務素質,同時也全面提升了山東環保隊伍在觀念、能力、作風等方面的職業化水平。
專欄八:建設項目環保管理
深化環評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印發《山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將27類項目下放到設區市環保局審批。印發《關于對部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試行承諾備案制的通知》,對環境影響較小的10個行業的44類項目,試行告知-承諾-備案制。2015年省級共審批建設項目216個,備案6個;完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建設項目126個;組織對實施五年以上的各類園區開展環境影響的跟蹤評價,并已完成2個工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的審查工作;先后對15個責任地區涉水建設項目實施區域限批,對3個市實行涉氣建設項目限批。積極推動環評機構脫鉤工作,全省26家環評機構正在按計劃、分批次完成脫鉤任務,截至2015年底已有23家環評機構完成脫鉤任務。
專欄九:開展環保大檢查聯合打擊環境違法犯罪
2015年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環境保護大檢查實施方案》,采取部門聯動的方式開展全省環保大檢查。省環保廳牽頭組織第1次全省環保專項行動。各市從摸清企業底數入手,組織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劃分工作,有序推進環保違規建設項目清理工作,清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全省共立案處罰環境違法行為6936起,罰款33577萬元,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案件46起,實施查封扣押案件197件,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案件234件。省環保廳與公檢法部門強化聯勤聯動,形成共同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強大合力。聯合下發《關于強化公安環保聯勤聯動切實做好環保行政執法保障工作的通知》、《關于在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察監督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全年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案件358起,公安機關立案查處案件947起,檢察機關批準逮捕106件170人、提起公訴147起335人,法院判決403起。
專欄十:有序清理整頓環保違規建設項目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有序化解歷史遺留問題,全省開展了清理整頓環保違規項目工作。各市進行了自查,省級針對重點工業園區和企業開展了獨立調查,逐市進行了審核對接,建立了全省環保違規項目清單。為統一思想,形成合力,省環保廳先后十余次組織召開系統內部工作會和重點地區、企業座談會。在此工作基礎上,省政府印發《山東省清理整頓環保違規建設項目工作方案》,把全省清理出的7019個違規項目全部納入整改范圍,按照“淘汰一批、規范一批、完善一批”的原則分類進行清理整頓,被環境保護部轉發全國借鑒。截至2015年12月底,已有2738個項目完成整改,完成率達39%。
專欄十一:國際交流與合作
接待來訪 2 9批 1 7 7人次,組織人員出訪11批65人次,組織環保技術論壇及企業對接活動5次。召開了魯韓環保合作事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舉辦了面向駐魯韓資企業的環境政策說明會,與韓方共同開展了魯韓鋼鐵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示范項目。推動中日大氣污染防治綜合示范區建設,與日本山口縣、福岡縣開展人員互訪和環保技術交流。建立與美國國家環保局、紐約州中小企業發展總署等單位的聯系,強化與韓國浦項、日本住友商事等企業的合作,推動環保產業合作。舉辦了山東省-南澳州合作發展論壇環保分論壇,與南澳州水行業聯盟簽署合作協議。實施了國家外專局“電力企業煙氣脫汞技術”項目。12月15日,在濟南舉辦了以“創新綠色金融,共促綠色發展”為主題的首屆中日韓綠色金融研討會,為我省推進綠色金融實踐奠定了良好基礎。認真實施“加強地方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能力建設二期項目”等國家履約項目,查處2起ODS非法生產案件。
專欄十二:環保科技、標準與環保產業
不斷完善環保標準體系,發布《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排放監測技術規范》等7項地方標準。積極推廣環境污染治理先進技術,組織焦化廢氣脫硫技術調研。逐步建立環保產業供需對接長效機制,2015年組織完成了省會城市群熱電(鍋爐)超低排放、山東省石化行業有機廢氣(VOCs)污染治理及監控等7場技術交流暨供需對接洽談會,促進了重點領域的技術推廣和供需對接,推進了先進環保技術和科研成果轉化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