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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海南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
??????? 考核不合格將被約談
本報記者孫秀英海口報道海南省水務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等9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海南省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定對水資源管理年度或期末考核結果不合格的市、縣,省政府將直接約談其政府主要負責人。
考核評定采用綜合評分法,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各市、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為強化考核結果使用,對于考核優秀的市、縣,將在相關項目上獲得優先安排。不合格的市、縣,則要在通報考核結果后1個月內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間,暫停這一市、縣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審批,暫停這一地區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細則》規定,整改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