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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瀏陽濕地保護立新規
??????? 影響濕地保護用水將受罰
本報通訊員文萍記者劉立平瀏陽報道湖南省瀏陽市近日正式出臺《濕地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標志著瀏陽市的濕地保護工作日益走上科學化、法制化道路。
此次出臺的《辦法》,明確了濕地保護工作應當遵循保護優先、突出重點、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原則,實行綜合協調、分部門實施的管理體制。同時,市林業、農(漁)業、水務、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濕地環境的監測,禁止在濕地狩獵、捕撈、采集國家和湖南省保護的野生動植物。
《辦法》指出,對違反相關濕地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影響濕地保護最低用水需要或者截斷濕地水系與外圍水系聯系的,由瀏陽市水務局會同林業局責令其改正,可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違反相關濕地保護法律、法規,在候鳥主要棲息地進行危及候鳥生存、繁衍活動,情節嚴重的,可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