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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由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永利介紹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的情況。張永利介紹,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擴大森林、湖泊、濕地面積,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也要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記者:這次濕地調查摸清了我國的家底。我們看到,這十年之間濕地的主要威脅因素和影響的頻次和面積都在呈現增加的態勢。請問下一步國家林業局將采取哪些比較有針對性的措施來加強濕地的保護和管理?
張永利介紹,最近十年,黨和政府更加重視濕地保護工作,國務院批準了2002—2030年的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專門下發了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連續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和政府工作報告都對濕地保護提出了具體要求。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擴大森林、湖泊、濕地面積。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叮囑,要嚴格保護濕地。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也要求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張永利說,十年來,國家林業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在濕地保護管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到目前為止,我們指定國際重要濕地46塊,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577處,建立濕地公園468處。我國的濕地保護率也由上一次調查時的30.49%提高到現在的43.51%。中央和地方濕地保護管理機構得以完善,生態系統功能作用不斷受到重視,全民的濕地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有18個省、市、自治區出臺了省一級的濕地保護條例,一些地方還把濕地保護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的政績考核。這些都是積極的方面,也是我們進一步做好工作的重要基礎。
下一步,國家林業局將根據這次調查掌握的情況,從以下六個大的方面采取更有針對性、力度更大的措施,加強濕地保護管理。
一、從宏觀引導方面完善濕地保護規劃。按照我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2002—2030年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制訂更有針對性的、分階段實施的工程實施規劃,并認真抓好落實。
二、突出用制度管人、管事,推進濕地保護的制度建設。按照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總體要求,有計劃地、逐步地建立包括自然濕地保護制度、退化濕地恢復制度、濕地生態效應補償制度、濕地保護紅線制度、濕地生態系統評價制度、濕地生態系統功能動態監測和預警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使濕地保護形成較為完整的制度框架。
三、強化依法“治濕”,制訂出臺全國濕地保護條例。雖然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有一些有關濕地保護的內容,但多數都是針對濕地保護的單一元素設置的,零碎、分散,其完整性、系統性、針對性和操作性都遠遠跟不上工作發展的需要。特別是濕地資源調查監測、濕地占用征用的監督管理、各種破壞行為的處罰等,包括怎樣更好地履行國際公約,都缺乏一些更明確的、更有操作性的、更管用的條款和規定,所以很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出臺一部專門針對濕地保護的行政法規。這樣一方面可以使我們把濕地作為一個獨立的、完整的、重要的生態系統,從加強整體保護的角度做出規定,規范行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我們各個部門形成合力,更好地履行國際公約。
四、著眼濕地生態系統功能的提升,實施濕地生態修復工程。對那些功能退化的沼澤、河流、湖泊、濱海濕地等,通過采取植被恢復、鳥類棲息地恢復、生態補水、污染防治等系列手段,進行綜合治理,恢復和提升濕地生態系統的整體功能。
五、強調科學“管濕”,提升濕地保護管理的科技支撐水平。重點針對濕地保護模式、濕地退化機理及修復關鍵技術,以及科學合理利用濕地的模式等重要問題,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提高整個濕地保護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六、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濕地保護意識,促使大家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在全社會形成珍視濕地、愛護濕地、保護濕地,支持做好濕地保護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記者 底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