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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考核得分47.50分,生態補償資金額度為950萬元;萊蕪市,得分37.55分,生態補償資金額度為751萬元……”這是記者從山東省2014年第一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清算匯總表上看到的數據。
山東省財政廳、省環保廳日前聯合下發《關于下達2014年第一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兌現2014年首筆生態補償資金7029萬元,全省17市都獲得了生態補償資金。
山東省環保廳廳長張波告訴記者:“此舉旨在通過實施生態補償,充分發揮公共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進一步調動各市大氣污染治理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財政資金正是今年‘死磕’大氣污染打出的五記重拳之一。”
為激發各市的積極性,山東省環保廳、省財政廳制定了《山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由山東省政府辦公廳于2月26日印發。
根據規定,山東省對各設區市實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據考核結果下達補償資金額度。有關市向省級繳納的資金納入省級生態補償資金,用于補償空氣質量改善的市。
《辦法》明確規定了考核指標、權重、考核數據來源、考核時段、生態補償資金核算公式、生態補償資金的籌集與使用等,致力于將各市大氣污染治理或排污活動產生的外部收益或外部成本內部化。
在山東省2014年第一季度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清算匯總表上,密密麻麻地列出了全省17市PM2.5、PM10、SO2、NO24類污染物2013年第一季度平均濃度和2014年度第一季度平均濃度,還有考核得分和生態補償資金額度。
記者看到,得分最高的是聊城市,考核得分為47.50分,其次是萊蕪市,得分37.55分,德州市得分33.10分,濟南市得分31.90分。
相應的,獲得生態補償資金最多的是聊城市,達950萬元;其次是萊蕪、德州、濟南、淄博、菏澤、濰坊、濟寧、日照、濱州、東營、臨沂、青島、泰安、威海、棗莊、煙臺,分別獲得生態補償資金751萬元、662萬元、638萬元、558萬元、525萬元、443萬元、432萬元、405萬元、385萬元、293萬元、282萬元、275萬元、178萬元、176萬元、44萬元、32萬元。
以青島市為例,第一季度,青島市PM2.5、PM10、SO2、NO2濃度分別為80微克/立方米、84微克/立方米、53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PM2.5、SO2比去年同期分別改善10.1%、36.9%,PM10、NO2同比惡化了1.5%、13.3%。第一季度,青島PM2.5、PM10、SO2、NO2濃度值分列全省第三、三、四、五名,青島市藍天白云天數全省第二,同比增加10天。
根據公式計算,青島市第一季度共獲得生態補償資金275萬元。
山東省要求,各市收到資金后,要嚴格按照《辦法》及國家和省關于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將資金統籌用于轄區內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項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