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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報道,空氣質量的優劣與我們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我省日前出臺《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啟動生態環境質量考核獎懲和生態補償機制。
《辦法》將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季度平均濃度同比變化情況等作為考核指標,對大氣環境質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級給予補償;同比惡化的市,由市級向省級補償。同時,考慮到自然氣象對大氣污染物的稀釋擴散條件,《辦法》將全省17市分為兩類進行考核。第一類為青島、煙臺、威海、日照4城市,第二類為濟南、淄博等13個城市。在對各市實行季度考核時,根據考核結果下達補償資金額度,各市得到的補償款需統籌用于改善大氣質量。
山東省環保廳規劃財務處副處長謝剛說,“我們有一個考核公式,一微克是20萬元,你改善的幅度越大,得到的補償就越多,通過一種機制,建立了一個地區間的生態補償,促進大家盡可能地去改善空氣質量。”(記者龐峰 畢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