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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煤炭等傳統能源的過度開發,以“霧霾”和水污染為代表的環境問題不斷惡化。在剛剛發布的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強調“重拳治理霧霾”,并明確扶植新能源等新興產業發展。業內人士認為,在風能和太陽能之后,地熱作為僅次于太陽能的第二大清潔能源,或將迎來發展機遇期,西藏是全國地熱儲量最為集中的省區,未來投資潛力有望進一步釋放。
環境成本持續上升地熱發電規模化被提上日程
據國土資源部數據顯示,我國的地熱能源潛力接近全球的8%,大陸地區3000米至1萬米深處干熱巖資源總計相當于860萬億噸標準煤,是我國年度能源消耗總量的26萬倍。
地熱的應用分為直接利用和發電兩種方式。其中,低溫地熱(60℃以下)主要是直接利用,包括休閑洗浴、溫室養殖、常規地熱供暖及地源熱泵等;而發電采用中高溫地熱最為劃算,2010年世界地熱大會報告數據顯示,地熱發電的平均利用系數達72%,相比之下,直接利用的平均利用系數僅為27%。不僅如此,據中科院專家介紹,在可再生能源大家族中,地熱能的平均利用系數是風電的3-4倍,太陽能的4-5倍,生物質能的1.5倍。
早在上世紀70年代,我國的地熱發電研發工作就曾取得成功,但因初期投入較大,技術仍不成熟,統一規范、支持政策缺乏等種種原因,地熱開發一直處于停滯狀態。目前,地熱在能源結構中占的比例仍不足0.5%。
近年來,隨著環境污染的加劇,全球氣候變暖,各國減排負擔越來越重,美國、英國、阿根廷、智利和秘魯等南美國家以及肯尼亞等非洲國家,都加大了地熱的開發力度。日本在福島核泄漏事故發生后,地熱能投資增加了10倍。
我國也于2013年1月10日出臺了《關于促進地熱能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提出到2015年,全國地熱供暖面積達到5億平方米,地熱發電裝機容量達到10萬千瓦,地熱能年利用量達到2000萬噸標準煤,形成比較完整的產業體系,到2020年地熱能開發利用量達到5000萬噸標準煤,形成完善的產業體系。業內人士分析稱,我國地熱發電規模化已被提上日程,未來將大有作為。
西藏地熱蘊藏豐富投資潛力有望進一步釋放
西藏地熱蘊藏量居我國首位。據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專家介紹,西藏地區各種地熱顯示有700多處,其中可供開發的地熱顯示區342處,絕大部分地表泉水溫度超過80℃,地熱資源發電潛力超過100萬千瓦。對169個熱田和水熱區的調查數據分析顯示,溫度高于80℃的占22%,溫度介于60℃-80℃的占26%,溫度介于40℃-60℃的占35%,溫度低于40℃的占17%。目前已投入運營的西藏羊八井地熱電站裝機容量已達2 .5萬千瓦,年發電700-800萬度。
按照上述《意見》要求,我國未來將“積極開展深層高溫地熱發電項目示范,重點在青藏鐵路沿線、西藏等高溫地熱資源分布地區,新建若干萬千瓦級高溫地熱發電項目,對西藏羊八井地熱電站進行技術升級改造。”
為此,北京市地熱協會、北京地質學會于今年1月底聯合舉辦了“西藏地熱專題技術論壇”,百名地熱領域專家學者倡議,全國各省份的同行攜手加大西藏高溫地熱開發關鍵技術研究,做西藏地熱資源勘查開發事業的積極推動者。
今年2月27日,國家能源局在河北召開全國地熱能利用工作會,下發文件,組織編制各地2015-2020年地熱能的開發利用規劃,國家能源局局長吳新雄在會上表示,要積極有序推進地熱能開發利用,力爭實現“十二五”地熱能開發利用目標,一方面要通過財稅價格杠桿加強政策扶持,另一方面還將建立健全地熱能利用市場保障機制,按照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力保障性收購的要求,全額保障性收購地熱發電量。這是國家對地熱能利用做出的又一重要部署。
警惕產能過剩環保安全問題仍需嚴控
盡管目前地熱開發將迎來良好的發展機遇期,但仍需注意以下三方面問題:
首先,應吸取最近風能、太陽能產業發展的經驗。清潔能源產業發展的初期免不了政策支持和保護,在 利 用 優 惠 政 策 向 地 熱 產 業 投 資“輸血”時應把握適度原則,借助市場機制,培育企業的獨立生存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從而更好地激發企業活力,推動產業優勝劣汰和技術進步。特別是,要把握市場規律,避免盲目過度投資,造成產能過剩。
其次,地熱雖是清潔能源,但在開發的過程中卻并非不會產生污染。據中國地質大學專家介紹,地熱尾水(40℃以上)排入地表水體后,會加速水中含氮有機物分解,導致水體缺氧,造成土體失水,破壞原有的生態平衡,致使陸生動植物因生活環境改變而死亡或遷移。并且地熱水含有氟、重金屬和其他有害元素,也會對土壤造成一定污染。
另外,長時間大量抽取地下熱水而無回灌,也會導致地下水位持續下降,引起地面沉降,在巖溶地區還可能會導致地面塌陷,引發地質災難。
目前,對于處理上述污染和安全問題,各地區因地制宜,已經取得了顯著的研究成果。建議在地熱投資和開發過程中,除規避產能過剩風險外,還應把握“邊保護邊開發”的原則,針對具體問題,采用先進技術,做好污染防治和安全監督防護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