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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保部公布的中國人群環境暴露行為模式研究工作情況,我國有1.1億居民和排污企業做鄰居,即住宅周邊1公里范圍內有石化、煉焦、火力發電等重點關注的排污企業。
但是,住宅區應該和工業企業距離多遠,我國現行法律并無明確規定。在《環境保護法》中,僅規定“在國務院、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的工業生產設施”。這部法律最初施行于1989年年底,雖然幾經修訂,但面對當下出現的各種新的污染形式,仍然存在諸多空白區。
而在相當一段時期,將工業區與住宅區相鄰而建,在我國許多地方非常普遍,住宅區承擔了工礦企業職工的居住和生活服務功能。在經濟欠發達的時期,這樣的城市規劃模式,看似有助于減少城市公共交通和基礎設施建設成本,但也埋下了產業單一化和環境污染隱患。
事實上,一些傳統工業城市甚至就是圍繞工廠而發展,先有廠礦后有城市,市民以廠礦職工為主體,把城鎮化等同于工業化。例如新疆的石油城市克拉瑪依、甘肅的有色金屬城市白銀、河南的煤炭城市平頂山等。即便在住宅區與工業區分開規劃的城市,隨著市區擴張,工廠周邊原本的空地也變成了住宅區,部分城市在招商引進新企業的時候,也沿襲了在工廠周邊規劃居民區的傳統思路,以避免新城區出現無產業的空心化。這正是為何有多達1.1億居民與污染企業為鄰的原因。
在上個世紀初,歐美城市也曾出現過類似的情形,一些城市規劃學者開始指出工業化城市不利于居民健康。經過一個世紀的發展,通過在城市圈中劃分不同區域承擔不同功能,使得生態城市逐漸成為發達國家城市建設的主流方向。
換言之,在未來的城鎮化過程中,如何通過更好的城市圈規劃,以減少環境污染對居民健康的影響,值得地方政府思考,同時需要建立跨行政區域的聯動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