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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氣公共資源品價改全面鋪開
居民階梯氣價方案年內有望推出
總體漲價料難避免,利好相關運營企業
□記者 王璐 北京報道
2014年資源產品價格改革再度全面提速闖關。繼居民階梯電價和階梯水價之后,醞釀多年的階梯氣價也漸行漸近。《經濟參考報》記者從相關人士處獲悉,經過數次討論修改,《關于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已完成并上報至國務院,有望在年內推出。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改革的目的不是漲價,但在資源日益緊缺的情況下,價格上漲不可避免。水、電、氣等公共資源產品價格改革的全面提速將利好供水、燃氣企業,并由此傳導至整個產業鏈。
提速
公共資源價改全面闖關
根據能源局披露的數據,2013年我國能源生產總量同比增長2.1%,其中煤炭產量增長1%,原油產量增長2%,天然氣產量增長7%,而能源消費總量則比上年增長3.9%,煤炭、石油、天然氣的表觀消費量同比增幅分別為2.7%、1.7%和13.9%。
這一系列數字背后難以回避的事實是,我國能源消費缺口和進口壓力的不斷攀升。中國原油對外依存度早在2009年就已突破50%的安全警戒線,目前已達到57.5%,天然氣對外依存度也在今年超過30%。而水等其他資源產品也同樣面臨著緊缺。
在這種情況下,資源價格市場化成為破解之策《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將推進石油、天然氣、電力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如果將“由政府定價到政府指導價”定義為我國能源價格的第一次闖關,那這次“走向市場化”可以說是其第二次闖關。對于居民來說,主要形式便是階梯定價制度。事實上,本輪闖關的初步嘗試隨著2012年7月1日居民用電階梯電價全國試行就已啟動。之后2013年12月發改委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要求各地區2015年底前出臺政策全面推行居民用電峰谷電價。
而這種模式在今年將全面推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聞發言人李樸民表示,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加快完善資源性商品價格的形成機制,積極推動電力、天然氣、水、鐵路、航空等領域的改革,完善民用水、電、氣等階梯價格制度。
1月初發改委、住建部聯合發文,要求2015年底前,全國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階梯設置應不少于三級。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
事實上,自2012年以來,長沙、廣州、上海、德陽等多個城市已相繼進行水價調整并實施階梯水價。在國家明確居民階梯水價實施時間表之后,多省市紛紛行動了起來,目前浙江杭州已經在做階梯水價的前期工作,包括研究階梯式水價的劃分標準、價格方案等。河南也在近期就階梯水價發出征求意見函,而四川則明確表示今年內將出臺階梯水價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