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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守護城市凈水藍天
??????? 浙江奉化:批捕8名涉案企業負責人
本報訊(記者屠春技 通訊員韓淑靜)從事金屬加工或塑料加工的企業老板,在廠區內,違反相關法律,采用偷排、滲透等方式,排放含有強酸、重金屬的廢水。日前,浙江省奉化市檢察院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先后批準逮捕了8名企業負責人。
為嚴厲打擊環境污染刑事犯罪,守護城市的凈水藍天,奉化市檢察院2013年12月專門成立了打擊環境污染辦案組,對社會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犯罪案件依法適時介入偵查,對涉嫌罪名、偵查方向、證據收集等進行引導,通過查看現場、參加工作會議,審閱證據等方式引導公安機關先期取證。同時實行“優先專人限期辦結制”,依法快捕快訴環境污染刑事案件。
戴和芳案是其中一起典型案件。戴和芳是奉化郊區一家鋁氧化廠的老板,2013年11月8日,奉化市環境保護局在檢查時,發現該廠所排放的廢水不達標,立即下達違法行為改正通知書,責令其停業整頓。然而戴和芳無視整改要求,繼續開工生產,后被媒體曝光,產生巨大社會影響。
11月26日,奉化市環境保護局再次對該廠進行現場勘查,并提取廠內標排口水樣。經檢測,排放的廢水中重金屬總鉻濃度超過國家標準3倍以上。之后,由奉化市公安局會同奉化市環境保護局對該廠進行實地查勘,發現戴和芳在經營企業期間,違規使用鉻酸等原料進行加工,并將加工后的含有重金屬鉻、鎳等廢水由無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設施予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