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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29日電 (記者趙婀娜)根據教育部日前印發的《關于在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我國將禁止在中小學幼兒園內吸煙,嚴格限制在高等學校內吸煙。
通知指出,禁止在中小學幼兒園內吸煙。凡進入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任何人、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一律不準吸煙。校長是學校禁煙第一責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還要認真做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完善禁煙措施。要在校門口顯眼處設立“無煙校園”或禁煙標志。學校不設置吸煙區,不擺放煙具,不出現煙草廣告或以煙草品牌冠名學校、教學樓。學校小賣部不得銷售煙草制品。要做好校外人員進入校園時的禁煙解釋和勸導工作。
通知要求,嚴格限制在高等學校內吸煙。所有高等學校建筑物內一律禁止吸煙,也不得設置吸煙室,在醒目位置要設置禁煙標識和學校禁煙監督電話。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室外露天區域設置少量吸煙區,并要設置明顯的引導標識和“吸煙有害健康”等提醒標識。吸煙區設置應符合消防要求,遠離師生集中場地和必經通道。有條件的學校要安裝煙霧報警、視頻設備等裝置,加強對吸煙的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