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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以大中城市為重點,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區)和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項目。加大處理設施建設力度,提升生活垃圾處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到2015年,36個重點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左右;到2017年,設市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確保垃圾處理設施規范運行,防止二次污染,擺脫“垃圾圍城”困境。
(四)加強生態園林建設。
城市公園建設。結合城鄉環境整治、城中村改造、棄置地生態修復等,加大社區公園、街頭游園、郊野公園、綠道綠廊等規劃建設力度,完善生態園林指標體系,推動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到2015年,確保老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于5平方米、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于60%。加強運營管理,強化公園公共服務屬性,嚴格綠線管制。
提升城市綠地功能。到2015年,設市城市至少建成一個具有一定規模,水、氣、電等設施齊備,功能完善的防災避險公園。結合城市污水管網、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建設,通過透水性鋪裝,選用耐水濕、吸附凈化能力強的植物等,建設下沉式綠地及城市濕地公園,提升城市綠地匯聚雨水、蓄洪排澇、補充地下水、凈化生態等功能。
三、科學編制規劃,發揮調控引領作用
(一)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牢固樹立規劃先行理念,遵循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客觀規律,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做好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統籌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突出民生為本,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格禁止不切實際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和滋生腐敗的“豆腐渣工程”。強化城市總體規劃對空間布局的統籌協調。嚴格按照規劃進行建設,防止各類開發活動無序蔓延。開展地下空間資源調查與評估,制定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統籌地下各類設施、管線布局,實現合理開發利用。
(二)完善和落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要著力提高科學性和前瞻性,避免盲目和無序建設。盡快編制完成城市綜合交通、電力、排水防澇和北方采暖地區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改造規劃。抓緊落實已明確的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城鎮供水、城鎮燃氣等“十二五”規劃。所有建設行為應嚴格執行建筑節能標準,落實《綠色建筑行動方案》。
(三)加強公共服務配套基礎設施規劃統籌。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過程中,要統籌考慮城鄉醫療、教育、治安、文化、體育、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合理布局和建設專業性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配送場站等,完善城市公共廁所建設和管理,加強公共消防設施、人防設施以及防災避險場所等設施建設。
四、抓好項目落實,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進度
(一)加快在建項目建設。各地要統籌組織協調在建基礎設施項目,加快施工建設進度。通過建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信息系統,全面掌握在建項目進展情況。對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設施建設、市政地下管網建設、城市供水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消防設施建設等在建項目,要確保工程建設在規定工期內完成。各地要列出在建項目的竣工時間表,倒排工期,分項、分段落實;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建設資金、材料、人工、裝備設施等及時或提前到位;要優化工程組織設計,充分利用新理念、新技術、新工藝,推進在建項目實施。
(二)積極推進新項目開工。根據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落實具體項目,科學論證,加快項目立項、規劃、環保、用地等前期工作。進一步優化簡化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審批流程,減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行政干預,逐步轉向備案、核準與審批相結合的專業化管理模式。要強化部門間的分工合作,做好環境、技術、安全等領域審查論證,對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探索建立審批“綠色通道”,提高效率。在完善規劃的基礎上,對經審核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要抓緊落實招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確定施工及監理單位等配套工作,盡快開工建設。
(三)做好后續項目儲備。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求,超前謀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各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和國土資源等部門要解放思想,轉變職能和工作作風,通過統籌研究、做好用地規劃安排、提前下撥項目前期可研經費、加快項目可行性研究等措施,實現儲備項目與年度建設計劃有效對接。對2016年、2017年擬安排建設的項目,要抓緊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建立健全統一、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