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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免疫力下降說”。一般一頭豬產生的環境污染需要5畝地來承載,以竹林村為例,8000畝土地的適度生豬養殖數目在1600頭左右,然而竹林村今年的出欄量在14萬頭左右,養殖量超過土地承載量八十余倍,導致生態環境急劇惡化,小豬免疫力差。
四是“喂食有機砷說”。據豬農說,有種制劑叫有機砷,用在四月肥之類的豬飼料添加劑里,可以促進豬性腺發育和毛皮紅亮,改進賣相有利于賣個好價錢。但副作用是有機砷蓄積在豬體內會部分分解為無機砷即砒霜,喂食四五個月后會大幅增加豬的內臟腐蝕、大批死亡的概率。自去年底起,豬肉市場大幅低于預期,原本要出欄宰殺的豬被迫繼續養著,有機砷的副作用導致生豬大批死亡。
各種說法不一而舉。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并沒有一種權威的聲音讓公眾感到科學合理可信。試問,發生了如此大的突發性公共事件,該由誰來保障公眾的知情權?
四問:水質檢測采用何種標準,與國際標準是否一致?
面對幾千萬人的飲用水安全問題,上海和嘉興的一致說法是水質未發現超標。上海市政府的逐日通報稱,到目前為止,事件對飲用水水質并無太大影響。經嚴格檢測,水質基本正常。嘉興市環保局一位負責人表示,嘉興環保局對河道水進行了“溶解氧”日常監測,從該項數據看,死豬并未對嘉興河道水質造成影響,甚至好于去年同期。
據悉,按照國家標準,上海除了對水質的9項常規性指標即指渾濁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等進行檢測外,目前還有針對性地將豬圓環病毒等微生物指標補充入水質監測指標,并對出廠水增加了豬鏈球菌、沙門氏菌、大腸桿菌O157、耐熱大腸菌群等指標的檢測。檢測結果是,9項常規性指標符合國家標準,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為“未檢出”。
然而對于官方的說法,公眾似乎并不買賬。近日陸續有律師和大學生,向上海市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申請公開相關的水質監測執法信息。新華社新華視點發文質疑:未造成大的影響,是什么概念?檢測結果可否公布?如此迅速的調查,可信度有多少?對于公共事件,消息披露應特別客觀謹慎。
基于上述事實,不禁讓人追問,目前出廠水依據的2007年正式實施的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與歐美國家采用的飲用水標準是否一致?
五問: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我國在處理和死豬有關的案件時寬嚴不一,輕重不一,針對死豬案件的法律標準到底是什么?
2012年11月8日,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法庭對備受矚目的17人制售死豬肉案作出了一審判決: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董某、陳某、姚某3人無期徒刑;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或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張某等10人有期徒刑五至十二年不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判處車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
2013年3月13日,溫嶺市人民法院審理了2012年查獲的溫嶺特大制售“病死豬”案,并當庭宣判了46名涉案人員,判罰最重的為監禁6年6個月,并處罰金80萬元。其余涉案人員處以監禁六年以下不等,并處罰金,情節尚輕者則處以拘役。
記者了解到,黃浦江死豬事件發生之后,嘉興市成立了由公安、畜牧、環保等單位組成的專項調查組,截至3月17日嘉興市對上海方面提供的17樣耳標及時進行了協查追溯,除了4個由于耳標信息缺失還有待進一步查證之外,8個已查處到位。嘉興市副市長趙樹梅表示,已按照相關條例,對這8個耳標案的養殖戶給予3000元以下的處罰。
我們看到這三個和死豬關聯的事件,在處理上輕重完全不一樣,有的無期徒刑,有的3000元以下的罰款。分析人士稱,這樣的處罰力度不能杜絕不良養豬戶丟棄死豬的動機,因為這違法犯罪的成本非常低,今天被查到是因為耳標被發現,下次直接取掉耳圈那就沒有任何問題了,更何況被查到了也就罰點小錢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