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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健康發展亟待政策引導
循環利用建筑垃圾企業、行業專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負責人認為,我國的建筑垃圾循環再利用目前處于起步階段,要促進這個“萌芽”行業的健康發展亟須法律、政策和輿論等方面的正確引導,讓“放錯位置的資源”發揮價值。
首先,全國應確定一些基礎較好的城市試點,出臺地方法規進行引導,在吸取各地經驗的基礎之上出臺相關規定。地方法規應從建筑拆遷的評估、建筑垃圾的收集、運輸、加工處理、產品質量和產品推廣方面給予規范和指導,特別是建筑垃圾的收集、運輸和后續加工處理應確定由一個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防止職能交叉形成“三不管”狀況。
目前,青島市已啟動了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的地方性立法程序。7月份,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在青島理工大學的配合下完成了立法前評估,預計明年出臺法規,這將成為繼深圳之后的全國第二個城市出臺有關建筑垃圾的地方立法。
其次,扶持再生利用企業的發展。再生利用企業消化的城市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垃圾,目前我國循環利用率低,行業剛剛起步,需要國家在稅收、土地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最重要的是保證建筑垃圾無償送到再生利用企業手中,降低再生建材產品成本,提高其價格競爭力。
侯方正認為,為扶持再生利用企業的發展,在稅收等政策能優惠,如減免使用再生建材建筑企業的稅收、要求一般民用建筑使用至少15%的再生建材或要求申報綠色建筑使用30%以上的再生建材等,加快產品的推廣應用。此外,力爭在世博會、世園會以及各類備受關注的展館建設過程中使用再生綠色建材,提高其公眾認可度。(記者 張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