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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
一、節能減排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降低能源消耗強度、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相結合,形成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倒逼機制;堅持強化責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強監管相結合,建立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堅持優化產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強化工程措施、加強管理引導相結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顯著減少污染物排放;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確保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主要目標。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十二五”期間,實現節約能源6.7億噸標準煤。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2086.4萬噸,比2010年的2551.7萬噸、2267.8萬噸分別下降8%;全國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0萬噸、2046.2萬噸,比2010年的264.4萬噸、2273.6萬噸分別下降10%。
二、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綜合考慮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節能潛力、環境容量及國家產業布局等因素,將全國節能減排目標合理分解到各地區、各行業。各地區要將國家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排污單位的責任。
(四)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加強能源生產、流通、消費統計,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運輸、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制度以及分地區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指標季度統計制度,完善統計核算與監測方法,提高能源統計的準確性和及時性。修訂完善減排統計監測和核查核算辦法,統一標準和分析方法,實現監測數據共享。加強氨氮、氮氧化物排放統計監測,建立農業源和機動車排放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完善節能減排考核辦法,繼續做好全國和各地區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公報工作。
(五)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把地區目標考核與行業目標評價相結合,把落實五年目標與完成年度目標相結合,把年度目標考核與進度跟蹤相結合。省級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國務院報告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有關部門每年要向國務院報告節能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國務院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告。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府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實行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并對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三、調整優化產業結構
(六)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新上項目,進一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強化節能、環保、土地、安全等指標約束,依法嚴格節能評估審查、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審查,嚴格貸款審批。建立健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責任制,嚴肅查處越權審批、分拆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行為,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必須堅持高標準,嚴禁污染產業和落后生產能力轉入。
(七)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抓緊制定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方案,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地區。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指導、督促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安排資金,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央財政統籌支持各地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對經濟欠發達地區通過增加轉移支付加大支持和獎勵力度。完善淘汰落后產能公告制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國家安排的投資項目,暫停對該地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核準、審批和備案手續;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對虛假淘汰行為,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地方政府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重點支持對產業升級帶動作用大的重點項目和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提高加工貿易準入門檻,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合理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
(九)調整能源結構。在做好生態保護和移民安置的基礎上發展水電,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發展核電,加快發展天然氣,因地制宜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1.4%。
(十)提高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到2015年,服務業增加值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分別達到47%和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