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醚”很普遍
55個液化氣樣品中,涉及二甲醚的達17個
近日,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廣西質量技術監督局,公布了在全區液化氣摻混二甲醚專項執法檢查和現場取樣結果。
抽查檢測結果顯示,55個液化氣樣品中,合格樣品35個,不合格樣品20個,其中涉及二甲醚的樣品多達17個。這表明,廣西燃氣企業在液化氣中摻混二甲醚銷售的現象相當普遍。
這次執法檢查發現,二甲醚檢查不合格率達到30.9%,在液化氣中摻混二甲醚的企業和購買銷售摻混二甲醚液化氣的企業占被檢企業的45%。
另外,執法檢查組還發現部分燃氣氣質存在不合格現象,氣質不合格率為16.36%,購買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氣源的企業占被檢企業的30%。
在專項檢查中,廣西執法檢查組對防城港市聯泰石油氣有限公司、廣西北峰星燃氣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就發現液化氣中含有二甲醚的現象。如今,通過整改,這兩家公司的液化氣已經合格。
據專家介紹,二甲醚別稱甲醚,是一種無色無味,具有較強可燃性的化工原料,也是一種理想的清潔能源。由于二甲醚比液化氣便宜,受利益驅動,一些企業便在液化氣中摻入二甲醚,再裝進鋼瓶銷售。
健康大威脅
過度吸入二甲醚,產生的有毒物質會導致頭昏、惡心、胸悶
據專家介紹,二甲醚是一種新型燃料,但它與液化氣混合,會產生有毒物質;過度吸入這些有毒物質,會使人頭昏、惡心、胸悶,對健康構成極大的威脅。
此外,二甲醚對橡膠有特殊要求,輸配和灌裝都必須使用專用設施和容器。而一般用于裝液化氣的鋼瓶瓶閥橡膠密封圈容易被二甲醚腐蝕,從而降低鋼瓶密封性能,容易產生漏氣現象。達到一定濃度或遇到火源時,還容易爆炸,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
專家建議,各地在加大查處液化氣中摻混二甲醚銷售行為的同時,國家應盡快出臺輸配和灌裝二甲醚的設施和容器標準,以便讓二甲醚的使用更加安全。
國家質檢總局在近期發布的《關于氣瓶充裝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要求,氣瓶充裝單位應嚴格執行《氣瓶安全監察規程》中氣瓶必須專用和不得改裝使用的規定,設立專人對氣瓶逐只進行充裝前、后的檢查,保證只充裝與氣瓶鋼印標記一致的介質,不得在民用液化氣中摻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氣鋼瓶,或在焊接氣瓶中擅自加入不明化學添加劑。
專家說,由于違規行為被發現后,處罰的力度不夠,而且被查處的幾率也很小,所以造成了一些企業和氣站違規摻假。建議政府加大打擊力度,以徹底消除危害群眾安全的隱患。
行業“潛規則”
每噸二甲醚的價格,比液化氣至少低2000元
“摻加二甲醚一直是液化氣行業的‘潛規則’,其根本原因還是利益在作怪。”有業內人士透露。
據了解,二甲醚的燃燒熱值低于液化氣,價格也比液化氣便宜。目前,廣西的液化氣價格與二甲醚相比,后者至少比前者每噸約低2000元,摻加二甲醚的牟利空間很大。在商業利益驅使下,一些企業鋌而走險,違規摻混。
針對摻混二甲醚的現象,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表示,從今年開始,廣西所有液化氣企業必須向當地燃氣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由法定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液化氣產品專項檢驗報告,報告中需含有“二甲醚含量”項目檢測內容,以確保廣大群眾用氣安全。一旦發現燃氣企業在液化氣中摻混二甲醚銷售的情況,除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外,還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凡是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當地主管部門可按法定程序緩發、暫扣直至吊銷燃氣經營許可證,以徹底消除危害群眾的安全隱患。
廣西質檢部門則表示,將進一步加大依法查處力度,采取果斷措施遏制燃氣企業摻假銷售,最大限度地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廣西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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