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5日),上海市“9.15”除草劑泄漏事故專項調查組公布事故調查處理情況,有關方面對14名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給予上海農藥廠有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7名中層管理干部撤職處分。
9月15日21時40分,上海農藥廠有限公司發生除草劑泄漏事故,造成楊浦、虹口、閘北等城區有較大范圍的刺激性氣體蔓延,在社會上引起較大反響。
事故發生后,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加強安全監管,消除安全隱患,嚴防類似事故發生。由市安全生產監管局牽頭,會同市環保局、市經委、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市監察委、浦東新區安監局等部門組建了事故專項調查組,迅速展開調查處理工作。
經調查,這是一起因上海農藥廠有限公司存在設備設施安全隱患、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設備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職工違章操作等因素,引發除草劑泄漏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進而導致環境污染的責任事件。同時,上海農藥廠有限公司及其上級上海華氏制藥有限公司在事故發生后,未向政府相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而且在市相關部門上門核查時,未如實反映事故情況,影響了政府相關部門核查處置和信息公開的效率,以致在市民中引起了猜疑和恐慌,造成了惡劣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管理權限及相關規定,市政府責成有關方面對14名相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給予上海農藥廠有限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7名中層管理干部撤職,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分管副總裁記過,上海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記過,上海市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上海華氏制藥有限公司總經理記大過處分。并責成上海農藥廠有限公司停產整頓,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抓緊提出具體的調整方案報市政府有關部門。
另外,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由市環保部門給予上海農藥廠有限公司經濟處罰。(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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