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烏魯木齊3月31日電(記者潘瑩)由新疆林業廳負責起草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草案)》,近日已提交自治區人大審議。新疆有望通過地方性法規的立法,進一步遏制“沙漠擴張”。
這一辦法草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 治沙法》的基礎上,對今后新疆防沙治沙工作管理職責、責任主體和規劃等內容進行了明確劃分,進一步補充完善了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等制度。
新疆林業廳有關負責人說,2002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有力推進了當地防沙治沙工作,再加上新疆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支持和引導全社會大力開展防沙治沙工作,使得新疆沙漠化土地面積由過去每年擴展384平方公里降到現在的104平方公里。但是,與此同時,沙漠化擴展的局面仍未改變,沙漠化形勢依然嚴峻,需要制定更有操作性的規范來保證防沙治沙政策的落實。
根據此辦法草案,在沙化土地恢復保護區從事開墾活動破壞植被,在休牧、禁牧地區放牧,在沙化土地范圍內從事開發建設活動,未采取土地沙化法治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土地沙化加重的行為,都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占中國國土面積六分之一的新疆是全國沙漠化面積最大、分布最廣、危害最嚴重的省區,共有近三分之二的土地、1000萬畝農田和1200多萬人口受到風沙危害,土地沙化成為嚴重制約當地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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