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干凈優美的城市環境,近日召開的深圳市環衛工作會議透露,深圳環衛部門將探索采用小額罰款進行環衛委托執法的新路子,賦予環衛管理人員50元以下當場處罰權,對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等行為進行處罰。這一新思路被媒體報道后引起爭議,不少市民表示,環衛工罰款必須解決執法合法性問題,否則規定難以執行。也有不 少市民紛紛在奧一網上就此發表意見和建議。
環衛工罰款是否合法,是爭議一大焦點。有市民認為罰款應找有執法能力的部門來實行,如城管等執法人員,而不能由沒執法權的協管員來執行,否則,導致協管員亂收錢現象。也有市民表示,罰款十分有必要,能對大部分市民起警示作用,也能提升深圳形象。
深圳市城管局環衛處有關負責人昨日表示,目前,委托環衛管理人員執法只是一種思路、探索,并沒有形成正式規定。在形成規定之前,環衛部門肯定要通過法制辦,研究合法性、可執行性等問題。該負責人也表示,北京、武漢等地都采用過這種委托執法罰款方式,的確對亂扔垃圾、亂吐痰的行為起到制止作用。政府部門也十分歡迎市民參與討論,提意見和建議。
律師說法
環衛工執法要取得執法證
從法理上講,賦予環衛工人50元以下的當場處罰權是可行的。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在其職權職責范圍內,可以依法將其行政職權或行政事項委托給有關行政機關、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受委托者則以委托機關的名義,具體實施管理行為和行使職權,并由委托機關承擔法律責任。
從行政機關的角度說,環衛工人隸屬于環衛處,而環衛處則是城管局的一個部門,只要城管部門制定一個委托協議或委托合同,就可以實現環衛委托執法的思路。
不過,需要警惕的是,行政委托應當依據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沒有法律依據的行政委托,勢必會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構成潛在的危害。環衛工人有執法權,后續的監督、制約機制一定要完善,實現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
委托給環衛工人的執法權,一定是城管局自身擁有的法定權限。如果行政機關把一項本身不擁有的公權力委托給受委托人行使,這顯然是濫用職權,超越權限的委托當然也就無效。
而在具體落實過程中,環衛工人執法要取得執法證才行。宋為民認為,按照《深圳市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的規定,城管部門要先對環衛工人進行相關的培訓和考核,使其具備了執法資格后,才能頒發執法證。深圳市目前由深圳市法制辦來頒發執法證件。
——廣東省懷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宋為民
■市民觀點
支持
但必須解決合法性
●首先必須解決合法性問題。政府部門要解決為什么要允許授權給環衛管理人員罰款?依據是什么?其次,要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不能因為罰款而造成雙方的沖突。比如環衛管理人員罰款時,應該要拿出法律依據、證據,要開正規罰單,而且罰款額不能作為任務。
●取證問題。建議環衛管理人員罰款時最好手執攝像頭監控,跟拍交通違章一樣。
●罰款數額。罰5塊比較可行,而且應該給罰款單據。讓習慣不好的人慢慢改正過來。這樣,既有依據,又對亂吐痰和扔垃圾者有警示意義。
●執法人員身份的鑒定。環衛工執法時,市民憑什么相信其身份?現在造假證的人那么多,要防止不良分子假冒環衛工罰款。
反對
擔心造成權力濫用
●應該由執法人員執行,否則可能會導致濫用權力。
●這種罰款方法可執行性不高。總體來說,出發點是好的,但不符合國情,時機不成熟。
●環衛管理人員有沒有行政處罰的資格、權利,應該要解決環衛管理人員罰款合法性問題,政府部門不能想怎么罰款就怎么罰款。
●要想維護干凈優美的深圳環境,不一定非得罰款,可以想其他辦法來改善深圳治安、環境等。香港或新加坡的重罰,都是建立在有良好的大環境上,市民覺得公平,才能執行得好。深圳不具備這樣良好的大環境。打造最干凈的城市,有很多經驗可以借鑒,如大連增加清潔人員等。 (記者 張小玲 朱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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