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國污染源普查對象的公開信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 周生賢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使人民群眾在良好環境中生產生活,國務院決定于2008年初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普查的范圍包括我國境內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指出,經濟增長的資源環境代價過大,是當前黨和國家事業前進中面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切實加強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保護,堅持好字優先,不斷開創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新局面。在這樣一個時刻,開展全國污染源普查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歷史意義。
污染源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調查,與人民群眾的生活生產、與企事業單位的發展息息相關。搞好普查工作,可以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有利于各級政府制訂有效的環境保護規劃和政策,有針對性地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搞好普查工作,可以全面掌握各地區、各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治理水平,有利于各企業和個體經營戶加強污染治理,改善生產經營,提高市場競爭力;搞好普查工作,可以全面掌握各行各業的環境影響和各地區的環境承載能力,有利于各級政府科學制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推動可持續發展。
所有普查對象積極參與、如實填報是搞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根本保證。我希望,凡在污染源普查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的規定和此次普查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填報普查數據,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不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偽造、篡改普查資料,不推諉、拒絕和阻撓調查,不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各種與污染源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記錄及資料。
依法開展污染源普查是黨和國家對我們做好這項工作的根本要求。我相信,普查員和各級污染源普查機構將會嚴格遵守保密原則,自覺為普查對象保密,不泄露普查對象的涉密情況,保護所有普查對象的正當合法權益。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這次污染源普查獲得單個普查對象的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作為考核普查對象是否完成污染源總量削減計劃的依據,不作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普查對象實施行政處罰和征收排污費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和環境保護部門將嚴格執行這一規定,依法開展普查。
環境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大事業。希望所有普查對象積極行動起來,關心普查、參與普查,配合普查機構,高質量完成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任務,為祖國享有藍天碧水、為人民享受美好生活做出更大貢獻!
國務院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 周生賢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來源:環保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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