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水草豐茂的西湖濕地,如今僅存11.35萬公頃,只占保護區總面積的1/5,成活的胡楊樹零零星星不足1萬公頃,原有的豹子等野生動物已絕跡。”吳三雄說。
一葉知秋。隨著西湖濕地的急劇萎縮,人們對生態環境惡化的感受越來越深。近年來,敦煌大風及沙塵暴的強度不斷加大。同時,綠洲區內原有的1萬余畝咸水湖和1000余畝淡水湖80%已干涸。
據統計,自1975年以來,這個18萬人口的城市的地下水位已經下降了12米,并且隨著城市工農業用水的增加,導致水供應日益緊張,地下水位還在繼續下降。
隨著生態的惡化,加速了對敦煌莫高窟千年佛教壁畫的破壞。莫高窟是我國古代歷史遺址之一,以莫高窟為代表的敦煌文化舉世聞名,吸引著大量國內外游客。
2006年以來,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先后三次就敦煌生態問題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決不能讓敦煌成為第二個樓蘭”。
加快建設并立法保護“大敦煌生態保護區”
目前,敦煌正在推行禁止打井、禁止開荒、禁止移民等政策防止生態惡化。今后幾年,敦煌將在12個風沙口沿線完成以新疆楊、胡楊等樹種混交的防風林帶,并在防風林帶外圍栽植以檉柳、沙棘等樹種為主的成片林3萬畝,以緩解風沙口地區的風沙危害。
甘肅省委書記陸浩去年7月在一篇題為《拯救濕地保護綠洲———關于敦煌生態問題的思考》一文中指出,搞好敦煌的生態保護和建設,必須統籌處理好綠洲和濕地的關系。“保護綠洲必須拯救濕地,拯救濕地的關鍵是綠洲的節水。”
他認為,一是要大力推廣節水措施,建設綠洲的節水型社會。第二要嚴格控制開采地下水,使地下水位得以恢復。第三要統籌全流域的水資源利用,積極主動地向濕地補充必要的水源。第四是嚴格禁止人類活動對濕地的擾動。第五要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實施外流域調水工程。
剛剛閉幕的甘肅省“兩會”上,省政協委員張月蓮提案呼吁盡快建立敦煌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并給予立法保護,力避敦煌成為第二個樓蘭。張月蓮說,急需建立的敦煌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位于河西走廊的西端,黨河流域的肅北縣南部區和敦煌市全境,總面積5.11萬平方公里,是維持敦煌盆地生態平衡,保持沙漠綠洲穩定,保障中國西部地區生態安全的天然屏障和重要防線。
早在2003年3月1日,甘肅省人大就頒布實施了該省第一個專項文物保護條例《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對敦煌莫高窟的保護作了詳細規定,其保護范圍也提及了莫高窟地下文物和構成莫高窟整體的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
“但《甘肅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保護的對象和范圍僅限于莫高窟文物及其風景區,對整個敦煌綠洲的生態環境和這片土地上的鳴沙山、月牙泉、陽關等其他著名文物遺址未進行立法保護。”張月蓮說,唇亡齒寒,敦煌不存,千年莫高窟也將被風沙淹沒。
這位政協委員呼吁,甘肅應加快建設敦煌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以生態功能保護區建設為載體,通過跨流域、跨區域大范圍的生態保護,變農、林、水等要素管理為綜合管理,維護敦煌脆弱的自然生態;同時,還應盡快立法保護這一國家級生態區,對生態區的建設及保護方面提供法律保障,對破壞敦煌生態保護區的種種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如果我們想阻止敦煌成為第二個樓蘭,那么對大敦煌生態圈的立法保護應盡快提上議事日程。”
據悉,敦煌市已于2006年啟動了敦煌國家級生態功能保護區項目的前期各項工作,目前已將建設規劃上報省政府進行省級評審,并由省政府上報國務院待批。2007年11月,甘肅省政府啟動《敦煌生態環境和文化遺產保護近期工作方案》,政府將投資19.33億元,建設20項工程,用來初步遏制敦煌生態持續惡化的勢頭。(周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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