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1月9日電 福建省今年將以泉州灣、羅源灣為試點,率先在全國建立海灣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從源頭上遏制海灣污染問題。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局長劉修德表示,2008年福建省將以建設與“綠地藍天”相匹配的“碧海”為目標,采取六項行動推進海洋與漁業生態環境保護。
據介紹,其他措施還包括:
——繼續對全省13個主要海灣實施高頻率、多要素、多站點的監測。
——落實對70個重點涉海工程的監管任務,以掌握、了解并及時糾正、減輕涉海工程施工期和運營期對海洋環境的損害。
——積極開展海洋環境綜合整治,對主要海域網箱養殖區進行科學規劃,凈化漁業用海環境;與環保、建設等部門聯合在海濱和部分近岸海域開展海漂垃圾治理;繼續抓好福安白馬港沿岸修、造、拆船廠集中區域的污染綜合整治。
——開展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選擇東山島海灣等重要海域開展污染整治和修復;在2007年選擇確定的10個海島的基礎上,再選擇10個海島建立生態特別保護區全面實施全封閉管理。
——加大內陸漁業環境與資源的監控與保護力度。(記者 涂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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