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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引導民間資金配合融資市場發展
要解決資金緊張的根源問題,必須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由于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涉及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市場環境等多個方面,專家建議政府可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引導和規范民間借貸行為,出臺“組合拳”完善我國直接融資、間接融資多條渠道,形成較為成熟的中小企業融資市場。
上海金融辦相關人士向記者介紹,國外一般對三類企業提供政策支持:一是高新科技類企業,這類企業具有較高的增長潛力以直接融資為主,尋求上市來募集發展資金;二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國家對這類企業放貸有一定的政策支持,從而保障社會就業;三是由于金融危機等偶發性因素導致資金周轉不靈的企業,這類企業若獲得擔保、支持有起死回生的可能。
其實,我國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一直在不斷推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多家銀行都設置了中小企業事業部,專營中小企業業務,在信貸額度上也在向中小企業部門傾斜。但是在銀行貸款之外,我國其他融資渠道仍窄,還有較大的拓展空間。
首先,大力發展融資擔保市場,建立健全再擔保機制,提高融資擔保的杠桿系數。據了解,我國目前累計擔保責任金額僅為可運用擔保資金總額的2.5倍,而這一比例的上限可達10倍,這也意味著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中國社科院中小企業研究中心主任陳乃醒指出:“目前擔保機構在銀行的認可度有限,主要與我國缺乏再擔保機構有關。政府應建立再擔保基金,幫助銀行分散風險。有些國家由政策性銀行擔任再擔保機構,承擔這一義務并允許其有一定的壞賬率。”
其次,積極推動金融租賃業務,突破金融租賃社會認知度不高的瓶頸。目前我國金融租賃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只有5%,而發達國家金融租賃是銀行信貸和證券融資的一個重要補充,是社會資金供應的三個主渠道之一,這一比重一般在30%左右。目前金融租賃市場遇到的最大難題是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這一資金最合適的來源就是民間資本。
復旦大學企業研究所所長張暉明指出,由于融資租賃公司審批嚴格、人才欠缺,很難獲批金融許可證,這也變相導致民間借貸市場發達。他認為,政府應該合理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租賃市場,完善信息服務中介,下放審批權限。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也認為,如果一個機構吸收公眾存款,經營不好會產生系統性風險,因而必須對其實行審慎的監管;但如果一個機構只是依靠自己的資本金,向股東進行融資,向金融機構貸款,并不涉及到社會公眾的大多數人,可實行非審慎監管。 (記者 桑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