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后“個稅門”背后,是達能與娃哈哈的利益之爭,“清盤”顯然是宗慶后的“下策”
4月20日晚,宗慶后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也沒什么特別大壓力。”
宗慶后被指10年來涉嫌偷逃個人所得稅近3億元人民幣。
2008年4月14日出版的《財經》雜志報道,2007年8月份,一名自稱“稅務研究愛好者”的舉報人,實名舉報宗慶后隱瞞巨額境內外收入,未如實申報個人所得稅。根據達能與宗慶后的銀行賬戶往來憑證,自1996年合資開始至2006年,達能方面以“服務費”、境外子公司“獎勵股”股利及股權回購名義,向宗慶后支付薪酬共計7100萬美元。
個稅事件對于娃哈哈并不是新鮮事。娃哈哈市場部部長楊秀玲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其實不像網上說的,去年8月份才出這件事,5月份時,達娃(娃哈哈和達能談判)事件升級,達能方面提出訴訟,我們的律師全程配合,當初就提出在個稅上有風險。”
2007年5月9日,達能向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提出八項仲裁申請,其中針對宗慶后個人的仲裁的依據,就是1996年兩家合資之時簽訂的《服務協議》,這個協議的第三部分就是薪酬規定。
盡管此次仲裁沒有涉及個稅問題。但《服務協議》中要求宗慶后自己履行納稅義務的規定還是引起了娃哈哈的注意。“是不是該交,我們從去年5、6月份就開始和稅務部門溝通。”楊秀玲稱。
4月20日周日下午,在清泰街娃哈哈總部,《中國新聞周刊》記者確認,宗慶后與娃哈哈所有高層均會集在這一棟低調不起眼的小銀樓里開會。
“有人覺得自己希望不大,故意捅出這么件事。”楊秀玲稱,所謂“希望”,是達娃兩家沉默3個月的和談。
和談中的炸彈
達娃談判在“個稅門”事件后深陷僵局。
2008年的頭3個月,達能與娃哈哈顯得異常平靜。1、2月份,談判甚至是在近乎愉快的氛圍中進行。
在此之前,雙方談判方案均在沒開始時就被其中一方拒絕。“2007年6月,我們建議達能把合資企業部分買走,被達能斷然拒絕。” 娃哈哈集團工會顧問、和君創業公司總裁李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達能給出的東方高圣方案,以及中金介入方案,娃哈哈也不能接受。”
2008年的開頭局面來之不易。
2007年11月26日,法國總統薩科齊訪華,達娃雙方在高層關照之下發表聲明終止一切法律訴訟,回歸談判。
2007年12月21日,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王新培表態:“商務部將繼續密切關注雙方(達能與娃哈哈)企業談判的進展,并在符合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為企業的和談創作條件,幫助雙方朝著友好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向努力,爭取達成最終和解。”
在此氛圍下,達娃雙方開始為期60天的談判,討論把非合資企業和合資企業整合上市。李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我們想將體外非合資企業十幾億利潤合并進去,整合之后這家公司市值能達到500億到800億。達能提出的方案也相近,雙方各持股50%,共同上市。”
這是雙方都能接受的和解。
但此時,宗慶后卻開出了一個前提條件:達能必須道歉,消除達能給公眾造成的娃哈哈搶奪國有資產的印象,才可能合作。
李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宗慶后要求兩方發表個聯合聲明,即‘利益爭論和法律爭論都是正常的,超出利益爭論和法律爭論的人身攻擊是不合適的,特別是國有資產流失,達能到處說是不合適的’。”
這個要求與利益無關,卻關系信譽與尊嚴,達能方面對此不予理睬。在娃哈哈看來,正是達能的拒不道歉,導致和談局面的扭轉。“完全進入僵局。”李肅稱,“既然達能不愿意認錯,就只能談‘賣’了。”
合作無法再談,只能翻臉談價格,徹底分家。原本2月21日到期的談判不得已開始延長。3月份的談判是圍繞著“賣”來談的,去年的“買”行不通,那么,轉為討論達能把合資股份出賣給娃哈哈。
“達能說我賣,提了個高價,350億,宗慶后認為價格報高了10倍,要求讓摩根大通參與評估,被達能拒絕了,理由是談判期限已到。”李肅稱。
4月10日,是上一輪和談延長一個月后的最后時間點。討價還價依然無果。
就在此時,爆出“個稅門”事件。宗慶后第一次對外做出了清盤表態,表態的地點是杭州市地稅局稽查一局門前。
宗慶后在面對媒體記者時憤怒地稱:“這件事肯定和達能有關,舉報人就是達能的人,是秦鵬(達能中國區主席)。”
宗慶后揚言:“不談了,娃哈哈要和達能徹底分手。合資公司清算資產,各自拿走各自應得的部分。達能把設備拿去好了,反正都是用了十多年的破銅爛鐵了。”
達能的公關公司奧美公關一再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這個事情(個稅事件)有和沒有,和談判沒關系,不要和談判扯到一塊。”
然而,娃哈哈方面卻不這么認為。李肅對《中國新聞周刊》說:“下一步只有兩條路,把價格談攏,或者清盤。”李肅稱。在他看來,娃哈哈方面持有與達能合資公司49%的股權,超過法律對清盤規定“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有能力提出清盤。但將旗下39家公司一一清點,這顯然是宗慶后的“下策”。
沉默的第三方
就在2007年11月稅務機關立案的前一個月,宗慶后補交了2億多元的稅款和滯納金。“沒交的那幾百萬是因為當初計算有差別,以為全交齊了,立案再查才發覺算法有問題。”李肅為其辯解。
為什么宗慶后在繳納個稅上猶豫不決?李肅解釋說:“協議確實是這么規定的,但是秦鵬親口對宗慶后說:‘我給你在新加坡上了稅。’而且打給宗慶后的每一筆錢都扣了一部分,所以宗慶后始終不認為在稅收上有問題。”
“2007年7月,達能找北京一律師事務所要告宗慶后三項罪,一是商業賄賂,二是促使國有資產流失,三是偷稅。宗慶后覺得前兩項不存在問題,就稅方面有風險,就決定去補交。”李肅說。
李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這筆錢(指7100萬美元薪酬)有三種給法,一是利潤的1%(合資企業年利潤1%的獎金);還有一種是增值部分,凈資產增值折算進股價里,也就是股權回購;三是服務費。”
2007年6月7日,宗慶后在給達能的一封公開信中,曾經對外自曝收入:3000歐元的月工資,每年利潤的1%獎金,每年10萬歐元左右的工資補貼。而這些并不包括宗慶后收益的大部分——與達能簽訂的《獎勵股協議》中的股權回購收益。
這些錢以外匯形式匯入了宗慶后、其妻施幼珍、其女宗馥莉,以及娃哈哈集團黨委書記杜建英這4人的香港賬戶中。
杭州地稅局稽查局于2007年11月正式將此案立案。
與達娃雙方不同,負責查辦的杭州地稅局顯得異常沉默。從去年11月起調查至今,尚沒有任何結論,也不愿意出面發表言論。
一直沉默的還有持有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46%股份的杭州市上城區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這家事業單位是娃哈哈的國資大股東,該公司辦公室主任邵永強在面對《中國新聞周刊》詢問時稱:“我們很清楚事情的每一步進展,但不能對外說。”
其法人代表王國民于2007年2月份調任杭州市上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國民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現在還沒有把我的法人代表取消掉,但是我已經不理事了。資產經營公司原來是企業單位,公務員不能兼任,才轉為事業單位,現在我連事業單位也不能兼任了。”
王國民于2002年起任上城區資產經營公司的法人代表。“當初是娃哈哈和達能合作的過程中,國資投資主體不明確,娃哈哈方面建議成立資產經營公司,政府也正好有這個意向,才成立這家公司。”王國民稱。資產經營公司負責國有資產收益,審閱娃哈哈這類有國資股份的企業的年終報表。
對于宗慶后偷逃個稅一事,王國民認為:“我覺得這個沒多大問題。許多老總并不管這些事,納沒納稅自己并不清楚,也是因為娃哈哈企業比較大,所以大家都盯著。”(記者/陳曉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