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不停有公司準備搶跑股權激勵之時,中央企業和省級國資委收到了國務院國資委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及相關通知。
國資委和財政部在文件中強調,對在《辦法》出臺之前已經公告或實施了股權激勵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要按照《辦法》予以規范,對股權激勵計劃修訂完善并履行相應的審核或備案程序。
問題是,為了能趕上股權激勵這趟車,不少公司搶在《辦法》出來前就發布公告,有的甚至已經通過股東大會,并在證監會有過備案。據統計,目前已經有29家上市公司發過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公告。
隨著規范的出臺,專家表示,29家公司中,除少數已經在交易所完成過戶手續的“幸運兒”外,大多數公司股權激勵計劃打“補丁”在所難免。此外,即使已完成過戶手續者慶幸“生米已煮成熟飯”,但未來其股權激勵計劃的第二批、第三批等也要面臨調整。
如此嚴格要求的背后,是監管部門生怕股權激勵變味成國企“福利”的擔憂。也正是出于這種擔憂,在這份即將對社會公布的辦法中,對股權激勵計劃的具體內容做了比證監會相關辦法更為嚴格的規定。為了符合其實施條件,上市公司必須建立起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外部董事要占董事會成員半數以上;薪酬委員會必須由外部董事構成。
一位國資委人士意味深長地說:“股權激勵是市場化的新辦法,上市公司要是還在舊的治理結構下,實施起來肯定不合適?!彼麖娬{,之所以在公司治理上嚴格要求,就是出資人對經營者的一種規范,因此,國有上市公司必須按照規范來做。
辦法出臺后,在有規可循的情況下,會有多少公司切到股權激勵這塊誘人蛋糕?此前,主管部門曾考慮,采取試點先行的辦法,即在一些公司治理比較完善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如寶鋼等先試點,再逐步擴大。但經過多次討論,文件采取了分類指導的辦法:即央企及其二級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要由集團上報國資委核準;三級以下企業控股的上市公司,計劃只需備案即可;而地方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審核權,則下放至省級國資委。一位負責起草這部規范的官員表示,“《辦法》是一場公平的游戲,誰符合規定誰就可以實行?!?/p>
不過,專家對此指出,現在能夠符合《辦法》要求的上市公司并不多。而且,國資委有關人士也表示,將來在審批上會把握節奏,不會大批量去做??梢哉f,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依然會是在謹慎中推進。(郭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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