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2日電 據北京商報報道,商務部近日發布的《商務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指出,“十一五”期間,將逐步形成內外資企業政策一致、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這就意味著,外資企業在中國的“超國民待遇”將被取消。
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國際貿易研究室主任宋泓指出,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對于外資政策上是“有收”、“有放”,對合資和出口比例都有一定的要求。在稅收方面,外資的稅收政策也有優惠。利用外資的本質是促進國內經濟的發展,而外資的引入和地方政府官員的考核標準相掛鉤,一方面可以促進地方外資的引進,但另一方面,過多的外資引進對地方經濟的沖擊會更大。
《綱要》指出,在利用外資上,首先要做到觀念上的轉變,從行政引資、追求外資規模,向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引資轉變,地方政府要淡化引資規模的考核,通過引入技術含量、國內配套比例、資源消耗、環境保護、新增就業等綜合指標,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吸收外資考核評價體系。逐步形成內外資企業政策一致、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進一步優化投資軟環境。
同時,“十一五”期間,外資利用也將從過去注重以外資投入拉動經濟總量增長,向著重引進技術、管理、人才促進自主產業升級轉變,注重對引進技術的吸收、消化、融合和創新,提高利用外資促進自主創新的能力。
對外資結構進行優化,鼓勵引入技術輻射能力強、吸收就業能力強、資源節約型的外資企業,鼓勵外資投向農業、高技術產業、基礎設施、環保和服務業等產業,引導外資投向中西部地區,優先鼓勵外資與國內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開展合資合作。
宋泓表示,對于高技術產業,環保等產業外資的鼓勵,是國家宏觀調控指導性的進一步加強,哪些產業領域沒有達到要求,在外資引進上就對其進行有側重的幫助。(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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