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發布的《2006年省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中透露,廣東一些國企按職工、合同制工、臨時工等“身份”來分配薪酬,不按崗位、技能、業績,同工不同酬現象相當嚴重。
按身份計酬造內部不和諧
《報告》一書收錄了一份由省委黨校2005年市廳班國有企業改革課題組完成的報告,該課題組認為:“當前廣東省國有企業薪酬管理缺乏規范和有效約束,總體上處于無序和失控狀態。”
課題組調查發現,目前廣東省許多國有企業把員工身份分為企業職工、合同制工和臨時工三大類,按照身份和工齡決定薪酬。同為后勤崗位的,有些企業身份為“老職工”的員工每月工資高達7000~8000元,而合同工或者臨時工僅為千元或數百元;同為司機崗位,企業職工一年薪水高達10萬元,而合同工或者臨時工只有2萬~3萬元。
課題組認為,這種按身份計發薪酬的做法,既造成企業內部不和諧,留不住優秀人才,也使企業成了低素質員工的“養老院“。
同時,低工資高福利高補貼的現象也十分嚴重。
國企管理機構太“厚”
報告還顯示,薪酬分配存在過度向管理機構員工傾斜的問題。廣東省許多國有企業,一、二、三級都是管理機構,四級才是真正的生產經營單位,在薪酬分配中過于向管理機構傾斜。省屬某國有企業集團,生產經營單位和非生產經營單位人員比例為5:1,而后者的薪酬總額卻比生產經營單位的還要高。
對此,課題組分析認為,除了產權制度改革進程緩慢和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出資人不到位之外,過分強調國有企業在薪酬分配中的自主權,缺乏有效監督也是重要原因。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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