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央企負責人用車、出國考察、業務招待等職務消費將受到嚴格控制。國資委今天公布了《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要求嚴格控制央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水平,提高消費透明度,避免職務消費預算的過快增長。
職務消費是指企業負責人為履行工作職責所發生的消費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務用車配備及使用、通訊、業務招待(含禮品)、差旅、國(境)外考察培訓等與企業負責人履行其職責相關的消費項目。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規范職務消費是深化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環節。
根據這份指導意見,今后央企要對本企業負責人現有的職務消費進行認真清理,制訂規范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制度規章或管理辦法。對經常發生、用途明確、標準易定的職務消費,可以探索實行貨幣化改革。但不得高于貨幣化改革前的費用支出,不得變相提高企業負責人的總體薪酬水平。對已實行貨幣化發放的職務消費項目,貨幣化補貼應納入企業負責人貨幣性收入管理,企業負責人不得在貨幣化發放標準之外,以報銷等方式在企業列支。對實行實報實銷或年度限額報銷的職務消費項目,企業要根據享有人員的崗位職責,制訂限額標準和審核報銷程序,明確審核責任人,防止公私混淆。實行實報實銷或年度限額報銷的職務消費項目,不得同時給予貨幣性補貼。
國資委同時強調,各項職務消費的標準(額度)應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嚴格控制消費水平。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要納入企業年度預算內進行調控,避免職務消費預算的過快增長。
此外,今后央企負責人職務消費狀況還將聽取職工意見并定期公布。這份意見明確,企業擬定的職務消費管理制度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前,應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聽取職工意見。職務消費情況應作為廠務公開的內容,定期在適當范圍公布。國家有關部門也將加強監督,把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監管體系統一管理。
新聞鏈接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規范職務消費的要求。隨著近年來國有企業負責人激勵機制的逐步增強,社會各界對規范職務消費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指導意見》的出臺,是國資委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有關精神,完善中央企業負責人激勵與約束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
近年來,中央企業在規范負責人職務消費方面做了一些工作,部分企業每年把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情況,包括具體項目及數額向職代會報告;少數企業還對負責人公務用車、通訊費用制定了標準,實行了貨幣化發放。
但總體上看,多數企業沒有針對不同崗位的需要以及不同消費項目的特點,制訂全面、完善的管理制度;多數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沒有做到公開透明;少數企業還存在著負責人職務消費項目雜亂、支出隨意、管理失控的問題。記者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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