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考試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發布關于200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有關規定的說明,請點擊查看學校網站原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7〕17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為貫徹科學發展觀、建設創新型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落實高層次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機制,優化調整招生學科專業結構,全面提高研究生選拔培養質量,現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8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有關規定進行如下說明。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根據初試科目的改革,進一步完善復試辦法,探索科學的多元評價考核體系,開展系統的復試業務培訓,提高復試工作的專業化水平。復試時院系應側重對專業能力、專業外語及口語、邏輯分析、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的深度考查。
二、復試資格基本要求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 |
總分基本要求 |
政治/外國語 |
業務課1/業務課2 |
備注 |
哲學[01] |
330 |
50 |
85 |
各院(系)可在滿足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本院(系)生源和招生規模的實際情況,確定本院(系)各學科(專業 )的復試線和復試要求。 |
經濟學[02] |
345 |
55 |
85 |
法學[03] |
335 |
55 |
85 |
教育學[04] |
335 |
55 |
150 |
文學[05](外語類0502) |
350 |
55 |
85 |
文學[05](藝術類0504) |
325 |
50 |
85 |
理學[07] |
320 |
50 |
85 |
工學[08] |
315 |
50 |
80 |
管理學[12] (不含 [120280]) |
350 |
55 |
85 |
工商管理碩士 [MBA][120280] |
175 |
外國語50 |
綜合能力100 |
強軍計劃、單獨考試 |
300 |
40 |
60 |
|
雙少考生(A類)、西部定向委托考生(B類)、西部服務考生 |
總分降10分,單科不降分 |
*A類考生: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19個自治縣(旗),報考類別為定向或委托培養,且畢業后回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B類考生:工作單位在三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0省區),報考類別為定向或委托培養,且畢業后回原單位的在職考生。
說明:
1、各院(系)可在滿足學校復試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本院(系)生源和招生規模的實際情況,確定本院(系)各學科(專業)的復試線和復試要求;
2、一志愿上線考生是否能參加復試,請上網查詢(yzb.buaa.edu.cn/)或向報考院(系、所)咨詢。具體復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查詢方法相同;
3、參加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的復試線將于四月初公布。
4、復試考生均需要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在復試時除復試通知書(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下載,無須蓋研招辦公章)外,還須攜帶以下材料,只有材料齊全方可進入復試: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一份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持本人學生證);
(2)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及非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學歷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B、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攜帶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于新生開學報到時向院系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凡提交的報考信息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6)現役軍人、國防生、委培生、定向生等需和我校簽署相關協議的考生請書面向院系說明。
5、我校各專業復試均實行差額復試,并測試外國語聽力、口語能力,請考生作好準備。
6、所有復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體檢和政審,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7、錄取類別為自籌、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按要求簽定自籌經費協議或定向委培協議;錄取類別為非定向、自籌的往屆考生需領取調檔函。
8、符合照顧優惠條件才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三、復試基本規定
(1)復試成績滿分為300~500分,擬錄取考生復試成績需合格。各院系分專業按總成績(包括初試和復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進入復試的考生需進行資格審查;
(3)考生到報考院系上交身份證的正反面復印件一份,紙型為A4紙,身份證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面上;
(4)復試可以采取筆試、口試、面試、技能測試等形式,面試組成員為3~5名。
(5)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
(6)復試時間大約在3月23日~3月29日之間進行,具體時間請咨詢相關院系或查看院系復試要求及安排。
四.檢查與監督
要把公平公正理念和意識貫穿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各個環節和方面;加大研究生招生工作透明度,招生復試、錄取信息進行公開、公示。
舉報和監督電話:010-82317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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