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辦通告
請考生自重自愛,自覺遵守考場規則,任何考試違規舞弊行為將被取消考試成績或考試資格,記入個人誠信檔案,通報考生所在單位。并請注意:
1、考試全過程實行電子監控及手機探測,使用新型身份證識別儀,嚴格查處攜帶及使用通訊設備、手機、無線耳機以及冒名頂替等違紀行為。
2.考生須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進場參加考試。遲到15分鐘不得進場。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3、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手機、尋呼機、無線耳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產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進入考場。
4.考生須攜帶2B鉛筆、藍(黑)色字跡的筆、鉛筆和橡皮、拆封試題袋用的小刀片、膠水、繪圖儀器等文具參加考試。招生院校自命題科目請按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要求攜帶考試用具。5、統考及聯考科目除農學類《化學》(代碼315)科目允許使用科學計算器外,其他科目不允許使用計算器,否則視為違規。
6.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草稿紙等帶出試室。
7、請考生自覺維護考場的校園環境衛生。
深圳市招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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