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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級應回歸社會化考試
林燚告訴筆者,如果就業單位是科研單位,通過四級很有必要;但如果是一些不經常使用英語的工作崗位,就沒有必要設置成一定要通過四級考試才能獲得職位,“沒有用途,考試合格后不再學習,很快就荒廢了。”
事實上,除了高校學位授予,在許多事業單位的工作崗位要求中,都明確規定要通過英語四六級考試。
張凡認為,學位對英語要求是應該的,但是不能有全國統一的標準。“從客觀而言,各個學校學位的含金量不同,把不同含金量的學位按同一種標準去參照,這本來就是一種不公平。”
他更期待學校可以自主組織英語考試,通過了應該給予學位,“如果學校的通不過,學校認為你學習不合格,不發給你學位,這也是正常的。”
通過觀察,林燚還發現,一些院校學生英語基礎較差,對非過不可的四級考試,考生難以通過,造成作弊成風。
記者注意到,四六級考試經過一個發展過程。1986年,第一次大學英語四級考試舉行。三年后,英語六級考試出現。從2005年6月起,教育部開始四六級改革,將合格證改為成績單,且百分制改為710分制。從2006年12月起,四六級考試不再對社會考生開放。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一系列改革措施表明,教育部希望四六級考試能夠“回歸到教學評價里面”,弱化用人單位對四六級成績的重視程度。
“但是,最終效果沒有起到作用。”熊丙奇認為。
正如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官網上所稱,大學英語等級考試已經得到社會的承認,“目前已經成為各級人事部門錄用大學畢業生的標準之一,產生了一定的社會效益”。
作為本質上為衡量大學教學水平和學生英語能力的教學評價性考試,四級考試被賦予了更多意義。
熊丙奇認為,這一切都與四六級考試的性質有關。“四六級考試由行政部門主導,在行政力量的影響下,各校參加考試的人數、考試的情況,會被行政上級用于考核學校的業績,或者說,這一考試本身,是通過行政確立權威的,也是由行政來開拓市場的,行政力量不可能真正讓其淡出。”
正因如此,不少高校將四六級考試與學位證掛鉤,以期待能夠提升本校通過率。
針對四六級考試存在的問題,教育部正在起草《關于進一步深化大學英語教學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和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的目標,對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做進一步改革。
“行政部門‘管評辦一體化’使得高校注重行政評價,缺失了專業評價和社會評價。推進管評辦分離,需要中央向地方放權,政府向學校放權。但這個放權的過程遭遇到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我們要求放權的對象是主導放權的過程。”熊丙奇建議。
他呼吁,如果一起推進國家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推進高等教育的專業化和社會化,四六級考試也應去除行政化,去除行政指導,變成社會化考試,由社會中介機構組織,學校就不會那么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用人單位也不會步伐一致地將其作為用人的標準,而會變為學生自主報名參加。實習生 張凌云 本報記者 盧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