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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科研創新水平。
8.加強科研平臺建設。
加強中西部高校國家級科研平臺培育和建設,新建一批體現中西部區域學科集群優勢和特色的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學科創新引智基地。鼓勵探索新的科研組織模式和改革試點。加強中西部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推動與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建一批重點研究基地,支持中西部高校和東部高校以基地為平臺,開展人員交流與學術合作,建立學術聯盟。
9.加強科研經費和項目支持。
積極承擔國家科研任務,有條件的中西部地區要逐步設立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加大對中西部高校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支持力度,重點支持中西部高校服務區域發展的基礎研究和特色研究項目,繼續實施西部和邊疆地區項目以及新疆、西藏項目,逐步擴大中西部高校受益范圍。
(五)增強社會服務能力。
10.協同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
面向區域發展需求,開展多種形式的協同創新,與地方政府共建聯合研究院、工業技術研究院、新農村發展研究院、軟科學研究基地、技術應用與服務中心等校地合作平臺,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應用。完善地方高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機制。與地方政府、行業部門(協會)、龍頭企業共建一批發展戰略研究院,開展產業發展研究和咨詢,充分發揮智囊團和思想庫作用,積極開展咨政服務,為區域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服務。積極參與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提升服務區域發展能力。中西部高職學校要與地市政府密切合作,共建一批中小企業技術服務與促進中心,積極開展技術應用服務。鼓勵中西部高校開展有關地區、國別國際問題研究,服務中西部對外開放和國家外交戰略。
11.加強繼續教育服務能力建設。
推動中西部高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和非學歷繼續教育、電大遠程開放教育教學綜合改革,建設一批適應中西部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繼續教育特色專業、品牌項目和精品課程。推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新建一批中西部高校繼續教育示范基地、實踐教學基地和產學研基地,建成一批示范性繼續教育校外學習中心站。在中西部地區高校優先安排國家繼續教育公共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學分銀行建設。
(六)促進優質資源共享。
12.加強信息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加強中西部高校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建設,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網、移動通信網、衛星通信等載體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加強數字化教室、數字化圖書館等信息化條件建設,將東部高校和中西部中央部委屬高校的優質教學資源輸送到中西部地方高校。
13.推進優質數字化資源共建共享。
結合國家開放大學建設,大力推進中西部信息技術與教育深度融合。加快中西部高校信息化建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教學,推動教學方式方法改革。建立東中西部高校之間、中西部高校之間優質數字化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國家精品視頻公開課程和精品資源共享課程,向中西部高校免費開放。完善數字化教學支持、使用、評價等服務體系,促進教育信息資源與課堂教學的有機結合,加速實現各種優質教育資源的集成共享。
(七)擴大中西部學生入學機會。
14.堅持新增招生計劃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資源短缺地區傾斜。
繼續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將招生計劃增量和對東部高校調整出的生源存量計劃投向中西部高等教育升學壓力較大的地區。適度降低東部地區中央部門高校屬地計劃比例,繼續將學校從屬地調出計劃及學校計劃增量投向中西部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相對較少的地區,逐步縮小東中西部地區招生錄取率的差距。對中西部地區學科專業特色優勢明顯的地方高校,在研究生招生計劃特別是博士生招生計劃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
15.繼續實施專項招生計劃。
繼續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十二五”期間,每年在全國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1萬名左右以本科一批招生為主的指標,面向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實行定向招生。適度擴大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在研究生招生計劃中單列。繼續支持高校開展“援藏計劃”招生。積極為新疆7所高校安排高層次雙語人才培養專項推薦免試生計劃。適度擴大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高校招收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畢業生以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等專項招生計劃,加快培養少數民族地區急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