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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實行新的收費制度后,有教育界人士擔心會影響研究生培養總體水平,影響教育公平,還有可能不利于寒門學子?
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根本目的是推動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高我國研究生培養質量。在完善投入機制的同時,教育部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還將在改革招生選拔制度、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導師權責機制、改革評價監督機制、深化開放合作等方面采取措施,大力推動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突出創新和實踐能力培養,強化科教結合、產學結合,加快建設高層次人才培養體系,切實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通過改革,努力實現研究生教育的四個轉變:一是研究生教育發展方式從注重規模發展轉變為注重質量提升;二是培養類型結構以學術學位為主轉變為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協調發展;三是培養模式從注重知識學習轉變為知識學習和能力培養并重;四是人才質量評價方式從注重在學培養質量轉變為培養質量與職業發展質量并重。
在實行收費制度、健全成本分擔機制的同時,這次改革更加注重財政撥款制度和獎助政策體系的完善。新的政策措施實施后,研究生所獲資助總體上超過其應繳納的學費,資助水平得到提高。為確保研究生特別是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入學后能夠順利完成學業,《意見》提出了六種主要資助渠道:一是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凡是國家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享受國家助學金。博士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1萬元,碩士生資助標準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可以滿足基本生活費的需求。二是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就已經設立了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年獎勵4.5萬名高校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萬元。三是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還將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用于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高等學校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確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具體標準和評定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總體上,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的標準要高于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給予支持;高校要按規定統籌利用財政資金、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加大獎助力度。四是“三助”(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由高等學校按規定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五是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年度最高限額進一步提高,原則上不超過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凡是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請并及時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貼息和風險補償金。到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研究生還可以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六是其他資助。除可以享受以上獎助政策外,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還可以通過減免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以及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面向高等學校設立的研究生獎助學金、專題研究項目,或提供的實踐實習崗位、就職鍛煉機會等方式得到資助。因此,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各項新政策措施實施后,研究生的待遇和資助水平總體上將大幅提高,從制度上根本保證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將有力促進教育公平。
6.有媒體報道,實行新的收費制度后,部分院校會因為助學金額度不多而致其招生優勢下降,生源減少?
按照《意見》要求,通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各項政策措施,研究生國家助學金適用范圍將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具體資助標準由各級財政部門會同高等學校主管部門確定,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建立資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根據高等學校隸屬關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參照普通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分擔辦法共同承擔。新的研究生獎助制度實施后,一方面,所有培養研究生的高校獲得財政撥款總量都有較大增長;另一方面,不管是中央高校還是地方高校,都要從事業收入包括新增學費收入里提取4-6%的經費用于學生獎助工作,可以獲得研究生助學金的學生人數將增加,標準將較大提升。因此,不管是中央高校,還是地方高校,研究生助學金額度都比原先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為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提供了資金保障。另外,為了認真落實新的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政策,進一步強化政策的約束性,對于不重視研究生資助工作,不按要求落實投入責任,不按要求計提并發放研究生助學金的省份和學校,教育部將減少該省份的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建立獎懲機制。這同時也要求高校通過辦出特色、提高培養水平,增強自身綜合競爭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