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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3.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指導思想。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必須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將堅持和改善學校黨的領導與學校的依法治理緊密結合起來;必須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作為學校教育的根本任務,全面提高校長、教職工和學生的法律素質,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必須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辦學,積極落實教師、學生的主體地位,依法保障師生的合法權利;必須切實轉變管理理念與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全面實現教育現代化打下堅實的基礎。
4.全面推進依法治校的總體要求。學校要牢固樹立依法辦事、尊重章程、法律規則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立公正合法、系統完善的制度與程序,保證學校的辦學宗旨、教育活動與制度規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求;要以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為目標,落實和規范學校辦學自主權,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學校,學校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教師依法執教,社會依法支持和參與學校管理的格局;要以提高學校章程及制度建設質量、規范和制約管理權力運行、推動基層民主建設、健全權利保障和救濟機制為著力點,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學校改革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全面提高學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實落實師生主體地位,大力提高自律意識、服務意識,依法落實和保障師生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積極建設民主校園、和諧校園、平安校園。
三、加強章程建設,健全學校依法辦學自主管理的制度體系
5.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學校章程。學校起草制定章程要遵循法制統一、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基本原則,以促進改革、增強學校自主權為導向,著力規范內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充分反映廣大教職員工、學生的意愿,凝練共同的理念與價值認同,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和發展目標,突出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高等學校要依據《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制定或者修改章程,由教育部或者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章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經過核準的章程,應當成為學校改革發展、實現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據。
6.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學校制定章程或者關系師生權益的重要規章制度,要遵循民主、公開的程序,廣泛征求校內外利益相關方的意見。重大問題要采取聽證方式聽取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意見采納情況,保證師生的意見得到充分表達,合理訴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體現。要依據法律和章程的原則與要求,制定并完善教學、科研、學生、人事、資產與財務、后勤、安全、對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種辦事程序、內部機構組織規則、議事規則等,形成健全、規范、統一的制度體系。章程及學校的其他規章制度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則,符合理性與常識,不得超越法定權限和教育需要設定義務。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應當加以匯編并公布,便于師生了解、查閱。有網絡條件的,應當在學校網頁上予以公開。涉及師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實施前要經過適當的公示程序和期限,未經公示的,不得施行。
7.建立規范性文件審查與清理機制。學校要設立或者指定專門機構,按照法制統一的原則,對校內規章制度進行審查。對與上位法或者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不符合學校章程和改革發展要求,或者相互之間不協調的內部規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要及時修改或者廢止,保證學校的規章制度體系層次合理、簡潔明確、協調一致。要建立規范性文件核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結果要向師生公布。新的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或者重要文件發布后,要及時對照修訂校內相應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