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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針對本地一些民辦學校起名中的“不著調”與“貪大求洋”,頻頻出現“國際”“歐美”“雙語”“藝術”等等字樣,合肥市出臺新規,對“名過其實”的校名“說不”。
一些民辦學校的名過其實不僅夸大實情還往往成為高收費亂收費的由頭,比如民營師資和生源來自于國內卻起名叫國際學校,明明沒有專業的外教只是放放錄音教幾首兒歌卻取名叫雙語幼兒園。新出臺的《合肥市民辦學校名稱管理規定》明確規定了,民辦學校名稱不得含有可能對公眾造成誤解或是欺騙的內容和文字,不得含有外國國家以及地區、國際組織的名稱和簡稱,學前教育機構中也不得使用象征雙語、藝術、特色等字樣。
合肥市目前允許民辦學校使用具有歷史紀念意義可以體現本地文化底蘊的文字作為字號,但是不得冠以像中國、中華、全國、國際等字樣,也不能使用有損國家及公共利益或者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文字。
根據新規新設立的民辦學校,應該向教育主管部門申請名稱核準,依法設立后對校名享有專用權,對于已經核準使用不適當的一些民辦學校的名稱,教育主管部門將會進行督促、糾正。(安徽臺記者張建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