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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毀約行為,74.6%的人持“反對”態度,僅6.6%的人表示“支持”,18.8%的人覺得要“看情況”。
劉守豹說,要遏制毀約現象,人們應該提高合同法律意識,利用法律維護自身合同權益,特別是被違約方,不要覺得對方賠了違約金,自己就沒轍了。比如一些人在賣房時,本來已經和一個買房者簽了合同,但他為了賣個更高的價錢,寧愿賠高額違約金也要賣給其他人。從法律上講,之前的買房者是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的,賣方不配合,可以訴至法院,通過法院強制其履行交房和過戶的義務。
劉守豹提醒,要使合同正常履行,還要注意訂立合同時要體現公平原則。不公平的合同可能造成一方沒有履行能力從而違約,也可能使得一方覺得違約成本比守約成本更小而選擇違約。比如用人單位利用優勢地位,將勞動合同條件訂得非??量?,即便人才被錄用,但也容易出現毀約情況。
劉守豹還介紹,在一些西方發達國家,一個人如果存在誠信污點,可能就不能進行住房貸款,甚至在銀行開戶都不行。“這有利于樹立大家的契約意識和誠信觀念,維護誠信環境應該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