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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就業保障”、“韓國著名美鼻大師×××來渝親臨指導”……這些字眼,以后都不準出現在教育、商業促銷和美容服務廣告中。
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魏彬介紹,今年1~5月,我市商業促銷、美容服務和教育產品廣告的違法違規案例,同比翻番。昨日,市工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教育產品、美容服務、商業促銷廣告管理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范廣告用語。
高考結束,無疑又將涌現一批“高考狀元”。《通知》中明確規定:“教育產品廣告不得利用教師、學生、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的名義對教育效果進行證明和推薦。”魏彬稱,“高考狀元”包含其中。
魏彬介紹,商業促銷廣告涉及有獎銷售的,應當標明獲獎的條件,以及獎品的名稱、數量、規格、價值,最高獎不得超過5000元人民幣。
美容廣告喜歡借助明星、“御用整形大師”、“美容博士”、“韓國著名美容大師”等,魏彬說:“這類廣告用語今后都不準使用。”(記者張水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