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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對就學5年的外地子女放開高考”
為防止出現大規模的高考移民,學生家長在方案中對放開“異地高考”提出兩項限制條件。其一,在經常居住地上學不少于一年(北京、上海等特殊地區不少于5年),以學籍和學校證明為準;其二,父母至少一方在經常居住地工作和生活不少于一年(北京、上海等特殊地區不少于5年),以工作和收入證明、房屋產權證或居住證、水電費或電話費收據等為證據。
>>個例
“我不可能讓孩子回去”
1995年,“下海”的張建黨闖到北京。先打工,再做生意,逐漸立住腳。
當年,他的妻子懷孕,生下兒子。兒子回安徽老家呆了一兩年就再到北京,從此再沒離開。現在,兒子在西城十三中分校上初三。上學期全區期末考試,他在全區5831名考生中名列37。
張建黨現在處于十字路口。兒子馬上要中考了,在不在北京上高中是個很難的抉擇。從多年的生活、學習而言,兒子肯定對北京更加適應,但問題是,按照目前的政策,他即使能在北京上高中,也不能參加高考。如果等到高三再回去,“那會把孩子害了”。
“從我內心講,我不可能讓他回去”,張建黨非常堅決。因此,推動放開“異地高考”,在他看來迫在眉睫。
一個月前,焦懷玲經歷了一場傷心的離別。
因為持有北京工作居住證(俗稱“綠卡”),焦的孩子雖然是山東戶口,但可以在北京一直讀書到高中,只是不能參加高考。焦懷玲一直參與持有“綠卡”的家長聯絡活動,推動放開持“綠卡”子女在京高考。
抱有希望,并一直堅持。直到今年,孩子高三了,焦懷玲感到無望了。于是,全家做出艱難的決定:讓孩子回山東備考。
“我已經‘犧牲’了,但還是想推動放開‘異地高考’”昨天,焦懷玲和另外19名家長一起向教育部門遞交建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