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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送
剛進12月,市民張海峰已經準備了400元的購物卡,讓妻子給女兒的班主任送去了。這是女兒上學的第一個學期,趕上教師節、中秋節和新年,他們已經給班主任送了1000多元的卡了。張海峰和妻子商量,等女兒上三年級了,還要記得逢年過節給任課的數學和英語老師都準備一份禮物。
張海峰認為,這禮還是非送不可,他的女兒膽子特別小,不愛說話,很難讓老師注意到她,“我不是說不送禮老師就不管孩子,老師每天上好課就挺累了,哪有時間關注每個孩子啊,我只是想多跟老師溝通一下,請老師多注意和照顧一下我女兒,送點禮也算我對老師的感謝之情,我心里也踏實。”
對于教育部發出的收禮禁令,張海峰不以為然,“現在干什么不送禮?辦個事、找工作都少不了‘表示’一下,給老師送禮沒什么大不了的。”在他看來,禮尚往來已經成了人際關系的特殊潤滑劑,甚至成為管用的“敲門磚”。
猶豫觀望
聽說教育部發出收禮禁令,原本尋思著新年、春節給孩子的老師送點禮的公司職員李欣變得有些猶豫,“送的話,怕老師不敢收,自己也尷尬;不送又怕別的家長會送,自己面子上過不去。”李欣和丈夫商量再三,最終決定,再等一段時間,看看其他家長的“動靜”。
“以前是看別人都送,自己也跟著送,現在明文規定老師收禮是違規行為了,而且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那我再送禮,不是讓老師為難嗎?”李欣說,以前自己逢年過節都給老師送點禮物,有時是購物卡,有時是月餅券,還有香水之類的,“當時孩子班里幾乎人人都送,有時候我給老師送禮也不背著孩子,甚至和孩子商量送什么禮物好。可現在禁令都出了,我再送禮,讓孩子知道對他的影響挺不好的,萬一孩子問我‘明明知道是不對的事情,為什么還要做’,我怎么解釋呢?”
此外,李欣覺得,收禮禁令不一定會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如果別人都送,我還是得送!”她說,要是能慢慢形成大家都不送禮的風氣,那時候家長就不再為難了。
C質疑 收禮禁令兩大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采訪中,絕大多數人在對收禮禁令拍手叫好的同時,更對它的可操作性和實際效果提出質疑。
“《義務教育法》中早就明確規定‘不能做有違師德的行為’‘嚴禁從事有償家教’,但現實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位從事多年教育工作的專家坦言,家長給老師送禮,就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況且,哪個家長也不會明目張膽、大張旗鼓地去送禮,如果當事人都不說,那規定就成了一紙空文。
“就好像‘有償家教’,禁了這么多年了,但還是治標不治本。”從事30多年教師工作的初三語文老師魏景泉表示,從市里到區里再到學校,各種規范師德的文件、通知發了不少,要是都按部就班地執行,根本不需要這份“禁令”。要真想剎住“送禮風”,必須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魏景泉認為,“八不準”中提到的“高消費娛樂活動”“高級賓館”“巧立名目突擊花錢”“不必要的開支”“有悖于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活動”“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等詞語,都缺乏具體的衡量標準,在執行過程中不具有很實在的參考價值。要讓“八不準”真正達到預期目的,關鍵還得靠有關部門制定更多實施細則。
記者從市教委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他們尚未接到教育部“八不準”的通知,但近年來本市一直在教育系統強調廉潔紀律的要求,教育部門將加強相關的管理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