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視頻播放位置
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六、錄取
28、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錄取工作全部實行計算機現場局域網錄取。錄取工作于11月22日開始,12月5日結束。
29、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考生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按考試科類劃定。錄取時按考生志愿、按投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投檔。
30、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錄取與否和錄取的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生辦公室在錄取時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學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31、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上線,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階段,省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上線情況,在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做好調劑錄取工作。
32、各招生院校應選派熟悉招生政策和計算機操作的人員參加錄取工作,及時上、下載考生信息,確保錄取工作按期進行。
錄取新生名單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批準蓋章后有效。招生學校按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新生報到時憑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專升本考生須持專科畢業證)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七、錄取照顧政策
33、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4、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優秀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5、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我省的成人高校專升本。目前,此類考生數量較少,報名工作暫由省招生辦公室負責。
36、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錄取時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37、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
及省級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的“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縣、市、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1985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員。
38、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
(2)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及長期居住在少數民族地區(縣、市、鄉)的漢族考生。
(3)“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縣的中、小學教師。
39、考生具有幾種照顧,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40、各市(州)、長慶局招生辦公室要指定專人對考生照顧條件認真審查,對符合照顧加分條件的考生建立數據庫,刻錄光盤報省招生辦公室。
41、錄取階段,所有成人高校必須使用教育部研制的“系統”在網上進行分省計劃的調整,省招生辦公室積極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計劃的調整工作。
42、錄取工作結束后,省招生辦公室負責向教育部報送錄取新生的數據庫,并向招生學校提供本年度錄取新生名冊。
八、新生復查
43、新生入學后,招生學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九、招生經費
44、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考試費和電子檔案制作費。
具體收費標準為:每生每科收報名考試費25元;電子檔案制作費每生10元。
招生院校按錄取人數每生80元標準向省招生辦公室繳納招生錄取費。
各地招生經費專款專用,主要用于考試管理和考點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十、其它
45、招生工作結束后,各市(州)、長慶局招生辦公室、各成人高等學校應認真總結,并書面報送省招生辦公室,以便進一步研究改進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
46、對違反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應予處罰的,依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18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