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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6號),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報名
l、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或高中起點專科(高職)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
(5)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的人員。
(6)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并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②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③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④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2、報名時間、地點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8月25日至8月29日,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2)報名地點:考生持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到所轄市(州)、長慶局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各市(州)、長慶局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指導考生報名。
(3)鑒于全省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和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統考外語科目中小語種(日、俄)考生人數較少的實際,凡報考小語種考試科目的考生,一律集中到蘭州市城關區招生辦公室報名,參加考試。
(4)報名辦法及要求:考生報名時須交驗身份證和學歷文憑原件和復印件,由報名點工作人員審核后,辦理報名手續。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考生報名應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方可報考。具有照顧條件的考生,應同時出示各類照顧證書(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符合照顧規定的,方可辦理加分手續。
(5)考生一般應在戶口所在地報名并參加考試。所有參加全國統考、單考和免試入學的考生均需辦理報名手續。
3、為配合網上錄取工作,今年考生報名仍采用數碼照相與填涂機讀報名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考生應在全面了解有關規定后,認真填涂機讀報名卡,對報名點提供的《考生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應仔細核對簽名認可后交回報名點。凡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為維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性,加強對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考生報名時須簽訂國家教育統一招生考試《誠信考試承諾書》,具體要求按《關于做好甘肅省國家教育統一招生考試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的通知》(甘招辦發[2004]25號)執行。
5、各市(州)、長慶局招生辦公室根據規定負責采集考生報名、志愿等信息。經過對考生的電子信息匯總、整理、校驗、刻錄光盤后上報省招生辦公室。享受各類照顧考生的證書(證明)復印件,由各市(州)、長慶局招生辦公室按類別裝訂成冊,指定專人保管,以備查證。
二、招生學校與計劃
6、經教育部審定核準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農民高等學校、管理干部學院、教育學院、獨立設置的函授學院和普通高等學校所屬的成(繼)教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對于未經我省教育廳審核同意設置的函授站,不得安排在我省進行函授招生。
7、招生類型分為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和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職)(以下簡稱高起專)三種。在校學習形式(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除外)分脫產、業余和函授三種。脫產最短學習時間為:專升本和高起專兩年,高起本四年;業余和函授最短學習時間為:專升本和高起專兩年半,高起本五年。
8、2010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計劃的編制工作繼續統一使用教育部研制的“全國成人高校分省(區、市)計劃(以下簡稱分省計劃)編制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在網上進行。所有成人高校均必須使用“系統”在網上全口徑編制分省計劃(包括省屬高校在本省的分專業計劃)。
9、省教育廳和有關部門在網上管理所屬成人高校的招生計劃編制工作,包括管理本部門及所屬成人高校的登錄帳號和密碼,通過“系統”網上審核、調整、打印所屬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計劃。
10、各成人高校要堅持以業余形式學習為主的辦學方向。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脫產學生,凡違規招收脫產學生的普通高校將被取消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
11、成人高校舉辦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規定履行過函授站登記手續,并報教育部備案的省(區、市)招生;醫學門類中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吾爾醫學、針灸推拿學、預防醫學、麻醉學、醫學影像學和醫學檢驗等專業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計劃;藝術類、外語類專業安排函授招生計劃須經教育部批準。
12、省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核對匯總后統一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經教育部匯總分送的分省招生計劃,也不得擅自拒絕公布教育部匯總分送的分省招生計劃。
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制訂本學校招生章程,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范圍、學習形式、學制和年限、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應對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負責處理遺留問題。